我觉得长沙路桥费收得不合理。收费不公示资金的去向,长沙现在机动车高达150万辆还要收12年是不是太长的。
关于长沙路桥费的回复
程其同志:
您好!
您向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长沙路桥费》函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市在近十年的大规模城市建设中,最大的困难是融资,而路桥通行费征收在招商引资、贷款信用及促进长沙市“跨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目前,长沙市的财力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支撑长沙的城市建设,仍然需要通行费征收来弥补,希望能够予以理解。
二、市路桥通行费已列入省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的通行费除长沙市财政核定的收费开支和桥隧维护外,全部用于支付投资回报和偿还路桥建设贷款本息。
三、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湘政办函[2004]174号文件)明确规定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最后,感谢您对路桥通行费征收的关心,并希望得到您一如既往的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