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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为什么我的拆迁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

2018-4-3 1:39:25发布19次查看
张剑飞市长:你好;
我从3月14日起,开始向你投诉我的拆迁问题,到现在都没有得到解决。湘江大道工程是市政府工程,而且有好多政府部门了解情况,承认事实。我的拆迁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为什么我们要求政府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就这么难?这还是我们老百姓的政府吗?这也是市政府应该帮助我们解决的。因为这是市政工程。为什么还要我们多次进行投诉。难道说;这就是我们的政府形象和政府的工作作风吗?作为一个拆迁户等待政府二十年的时间来解决问题,不算短了。作为一个老拆迁户,请求我们的政府能够尽快帮助我们解决我们的拆迁问题。
中华雪豹(肖国良):
之前你已就同样的问题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市长信箱多次进行了反映,我办也在市长信箱上就你提出的信访诉求答复了四次。同时,我办于2013年6月27日与你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当面约谈,详细了解情况,协调解释相关政策和问题。现将你提出的信访事项再次答复如下:
你兄肖正武系我市原西区(现开福区)展览馆路工程项目拆迁范围内直管公房承租住户。你要求补偿“搬迁、有线、装修、七年的过渡费及二十年来各种损失”等问题,据查,你兄肖正武于1994年7月28日与原西区展览馆路拆迁指挥部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约定自行过渡,并由原西区展览馆路拆迁指挥部按季支付过渡费。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双方未实际履行协议,你家仍居住在该房屋,并未腾出拆除。
2001年湘江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启动拆迁时,由湘江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承担了原西区(现开福区)展览馆路工程项目拆迁补偿安置的任务。湘江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与你兄肖正武重新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已按协议将你户安置在南门口西文庙坪383号及衡清里原13号7-4号公房内居住至今。从签订协议搬至安置公房居住后无需过渡。
因此,你兄肖正武与原西区展览馆路拆迁指挥部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实际履行,从1994年至2001年七年间你户没有在外过渡。2001年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安置了住房也无需过渡。所以你提出补偿“搬迁、有线、装修、七年的过渡费及二十年来各种损失”等要求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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