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有6栋市安置办的七层楼房,都是94年的房子,由于都是豆腐渣工程质量很差。顶楼的隔热板是砂子多水泥少一踩就碎,屋顶都早就开裂痕一下雨房里就浸水,找了浏河村房管所多次,他们一是不来,二是叫我们去收这个单元楼房里其他住户的钱来搞维修,三是我的房子已付款买下了不归他们维修。请问我们买房时缴纳了维修基金,这笔钱不能搞维修那又干嘛呢?这些房子20年了本来质量就很差已是危房楼房了。不要等到出事了才来问责。望早日解决!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经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情况,黑石渡社区后街6栋房子系长沙旧城开发公司开发的楼盘,有私人购买房,也有租约房,房顶漏水问题存在普遍现象。街道与社区也多次将此情况向房产公司反映,但房产公司一直未派人过来进行维修。
有关维修基金的问题,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房屋维修基金的相关申请程序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申请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申报时需提供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签字和维修预算;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已实施物业管理或者有房屋管理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单位可以作为被委托申请单位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实施物业管理,也没有房屋管理单位的,由相关业主作为申请人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属于公有住房的,申请维修项目如涉及多家售房单位,可由其中一家售房单位经委托后办理使用申请手续。
最后,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