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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的问题到现在都得不到解决?

2018-4-2 11:04:50发布25次查看
我在2013年3月以来,多次向你们进行投诉我的二十一年前的拆迁问题,到现在还是没有结果,
为什么一个有安置协议、有社区证明。这样的一个拆迁问题,政府都不给解决?还谈什么问政?
更下流的是湘江大道拆迁指挥部的负责人。他们了解情况,在安置我们时,拿走我们的原始协议。并要我们拆迁地区的社区出据过渡证明。承诺帮我们解决,工期完工后就拍屁股了。
这样的政府还有信誉吗?这样的政府还能让我们老百姓信赖吗?这样的政府还能靠得住吗?在这里我不想多讲,在这里我对你们的处理问题方面非常不满意。
中华雪豹(肖国良):
之前你已就同样的问题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市长信箱多次进行了反映,我办也在市长信箱上就你提出的信访诉求答复了4次。同时,我办于2013年6月27日与你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当面约谈,详细了解情况,协调解释相关政策和问题。现将你提出的信访事项再次答复如下:
你兄肖正武系我市原西区(现开福区)展览馆路工程项目拆迁范围内直管公房承租住户。你要求补偿“搬迁、有线、装修、七年的过渡费及二十年来各种损失”等问题,据查,你兄肖正武于1994年7月28日与原西区展览馆路拆迁指挥部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约定自行过渡,并由原西区展览馆路拆迁指挥部按季支付过渡费。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双方未实际履行协议,你家仍居住在该房屋,并未腾出拆除。
2001年湘江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启动拆迁时,由湘江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承担了原西区(现开福区)展览馆路工程项目拆迁补偿安置的任务。湘江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与你兄肖正武重新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已按协议将你户安置在南门口西文庙坪383号及衡清里原13号7-4号公房内居住至今。从签订协议搬至安置公房居住后无需过渡。
因此,你兄肖正武与原西区展览馆路拆迁指挥部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实际履行,从1994年至2001年七年间你户没有在外过渡。2001年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安置了住房也无需过渡。所以你提出的拆迁问题没有解决的要求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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