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领导,那就是说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将户口转成农业户口。但我已将户口迁回原籍,是否要先到岳麓区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及
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就可以办理了。请明确答复,谢谢! 来信内容:
敬爱的领导,我是长沙市岳麓街道苗圃村村民,2000年毕业于长沙大学,当时无工作分配,所以将户口迁回原籍,但仍为非农户口,当时未发觉,后去办证中心说明,得到答复是“没有这样的政策”,但我们另外几个同学等到2001后去办理都转成了农业户口,请问我的情况应该可以办理非转农吧?不能早一年办晚一年办理同样的事情,就能区别这么大吧,不能说政府的政策晚了一年出,责任要市民来承担吧?您给评评理。回复:
你好:
来信已收到,回复如下: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回复单位:;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回复时间:2013-01-11 09:40:00附件: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该政策是针对现户口在学校,户籍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像你已经落户成非农业常住户口的话是不符合该落户条件的。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