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名刘丽君,女,现年52岁,是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乡新桥村人。由于2009年我村搞开发,征收了我们的土地和房子。现在住在哥哥家还是租来的,妹妹也是长沙人,由于她那里也在搞开发,所以她的房子也被拆了。现在我们的父母都住在了湘潭老家乡下,无人照顾,我很不放心。这么热的天,要是热死了都没有人知道。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虽然我有兄妹四个,两个哥哥,一个妹妹,我是老三。大哥有一个重病的妻子要人照顾,他没有时间来照顾老人。二哥是去年和父母一起从长沙搬回老家湘潭的。但是他们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了,迫于生活的压力,他又去了外地打工,留下了年迈的父母在家生活。妹妹家住在深圳,太远了不方便照顾老人。现在只有我最近,可是我又没有能力。因为我的房子被拆了,现在租的房子太小,也没有经济条件。因为在2007年的3月份,我们村的干部就让拆迁办的把我们租住户全部赶走,还把我们的房屋都拆了,使我们没有经济来源。都五年多了,我们没有一分钱的收入。被拆的房子价格也不高,并且房款又被村里的干部用活期存折控制两年,不许我们动用,也不许我们换存折,更没有什么利息,也不管我们的死活,现在我们都生活不下去了,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在我们这里来搞拆迁的他们都是带笼子的方法来骗我们拆房子。例如2009年我儿子还没有结婚,村上搞拆迁的就要我们去弄张假的结婚证,还有我们不要告诉别人。又要我们申请一个困难补偿报告,补偿是15万元,也要我不要跟你别人说。还答应我老公让他去做事。结果全部是骗人的鬼话,等我们把合同签好后,什么困难补偿,还有我们老公工作的事,就是扫马路都没有我们的份。原来我们上当了。在我们这走后拆房子的要比我多好几倍,有的还是强行拆的,那天来了很多人,有的人被打了还住进了医院;有的人被抓了关了很久。就只有我们这些老实人,不做声,就被他们欺负。申请的困难补助连一分钱都拿不到,我去过村里要过很多次,来来回回的,可就是不给我。我又拿他们没有办法。不过在我们这里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和一些村干部,在村里吃饭都吃了两三年,还专门请人做饭给他们吃。我想这笔费用应该是由谁来支付呢?还有我们村的干部党员,男女组长在很多年以前就年年出去旅游,有的时候是省外,甚至还有出国旅游。用的都是公款,还不知道用了多少钱,从来没有公布过。可是征收我们的土地和房子就很苛刻。有很多拆迁户在外面租房子住,不是村里没有房子,而是在沁园小区里有一整栋的房子被村里控制。一楼门面租给了一个网吧老板,二楼租给了一个幼儿园老板,每年的租金20万元,还有一栋租给别人做了叫作景苑宾馆。可我们都在外面租房子住,又没有过渡费,我们该怎么办?本来我想拿到这笔困难补助后,在外面租间大一点的房子,再把父母接回长沙来好好照顾他们,是他们安度晚年,谁知道这笔钱怎么都拿不到手。还有我妹妹是1994年把户口从湘潭老家乡下买到长沙的,她在东屯渡农场买了一栋私人的房子,就把户口落在了那里。由于搞开发,她的坊子也被拆了。可是她那里的干部根本就没有那她当做本地人看待,就连补偿费她都没有,就因为他们三人的户口是买来落在那里的,所以就只有他们三人拿不到这笔补偿费,也不知道这笔补偿费谁拿了?因为我们这里被征收的都有一笔个人补偿费,只是数额不等。还有他的房子都拆了两年多了,是2009年6月1日拆的,可是过渡费还是原来的一个季度1400元。都两年多了,房子的地基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一点动静都没有,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有房子住,连过渡费也一点都没有加。
尊敬的领导,我说的话句句是事实,我想请上面的领导到我们这里来调查了解情况,我说的完全是真实情况。
《关于拆迁腐败问题》的市长信箱已由我单位处理,我街道收到市长信箱信件之后,工委、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到新桥村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刘丽君系马王堆街道新桥村五组村民,家庭成员有丈夫、儿子及儿媳共四人。信访件提及的拆迁安置,是2009年10月刘丽君与芙蓉区国土局拆迁事务所达成的的补偿协议,标准也是根据统一的标准实施,共计补偿金额为39万元,其中包括两年的过渡费,由于新桥村后期实行高层安置,其资金作为高层安置房建设双控资金,由拆迁户掌握存折,凭指挥部的借款函才能动用;信访件中提到的承诺其丈夫就业的事宜,由于目前新桥村正在向社区过渡,因此不存在安排就业的问题,相反是分流精简工作人员;关于强拆、打人关人事件,与信件提及的正好大相径庭,这是拆迁指挥部为加快村民安置用地建设进度,组织的正常的强拆行动,在行动中,个别村民行为已触犯法律,受到公安机关的正常程序的处理;关于指挥部集中开餐,这是为便利工作,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指挥部成立的食堂,设立专门的拆迁工作经费,不存在动用村民的拆迁补偿费。至于村民组长外出参观学习,是为了拓宽工作人员视野,提升城市化建设认知水平,经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原则每3年一次,不存在年年外出旅游的情况。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