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友谊路山水洲城小区八栋306室的住户,在小区经营东北大米蜂蜜等土特产,该住户的主要经营负责人叫桑锡林(自称是黑龙江某县公安局退休警察,随子女住长沙。),通过小区qq群(255417699)以及自建的小区交易qq群(391417624)向小区住户宣传销售,经营时间较长,销量较大,有时供不应求。但据了解这个经营行为并不是个体工商户也不是经销代理单位,可能没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证等手续。不少业主很关心这里销售的大米等土特产质量安全是否可靠。特咨询:1、这种销售行为是否正规?2、这样方式销售的食品等土特产来源和质量安全是否得到了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山水洲城业主 2014年11月4日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此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该大米及蜂蜜外包装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有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生产许可证编号,该处人员还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应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和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大米和蜂蜜合格。执法人员要求该销售商于15日内到工商所办理相关证照,规范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