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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有关问题

2018-3-31 20:10:33发布15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长沙市关于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政策意见(长发〔2009〕18号)中规定:
1、对用人单位引进储备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生、硕士生给予安家补助,其标准为博士生6万元/人、硕士生3万元/人,分三年逐步到位。
2、对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市财政连续三年全额奖励给个人。
目前安家补助前两年的已经到位,对于个人所得税奖励问题目前还没有解决,恳请给于重视!
你好,首先衷心感谢你就我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2010年10月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逐步落实了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住房补贴和安家补助。落实程序如下: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审核,市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按照硕士1万元/年/人、博士2万元/年/人的标准发放安家补助,对于在长沙无房的所有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实并确认后,市人才服务中心按照16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提供税务部门完税证明后给予补贴。
在您的来信中,我们无法了解您的个人信息,所以就不清楚贵单位是否递交了个人所得税申请材料,或者是你是属于哪一批落实的人员。请您详细介绍自己的情况或致电8579251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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