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奥燃气星沙储配站
是正宗的豆腐渣工程?造成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
企业介绍:
长沙市新奥燃气实业公司是长沙市政府国有参股公司,是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接管理企业,是垄断长沙市的管道燃气的企业,是公共事业的营运公司,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
问题一:没有投标先动工?开工日期是2010年!投标日期是2011年4月22日。谁给予的权利?遭民众质疑?
本报记者查阅资料显示,长沙新奥燃气星沙储配站在2010年7月正式开工(图一),历时两年多,耗资2.6亿元,其主要工艺设备有2套天然气液化装置、1套天然气气化装置、1台液化天然气储罐。建成后的长沙新奥燃气星沙储配站是目前国内最具规模的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集天然气液化、储存、调压计量等综合功能为一体,将为确保长沙市燃气安全保障供应发挥重要作用。投产后,长沙新奥燃气公司将在夏季气源较充足、用户需求量相对较低的情况下,采用深冷工艺将气态的天然气液化后进行储存,每天天然气液化能力为20万m3,其储气能力达1200万标方。如上游出现供气故障或冬季气源不足,长沙新奥燃气公司将对存储的液化天然气进行气化后输送到城市供气管网,每天气化能力为240万m3,在上游完全不供气的情况下也可保障长沙市居民用户8至10天的正常用气。
新奥燃气工程公司2010年开工(图片来源于长沙新奥燃气公司网站)
问题二:中标公司为新奥燃气公司兄弟单位且中标公司注册资本未达8000万要求
湖南长沙新奥燃气 储配有限公司的长沙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星沙储配站建设项目依据湘计工[2001]762号文件批准,委托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地点。
长沙新奥燃气星沙储配站项目中标单位为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但是新奥燃气工程公司注册资本仅有700万美元(图二)
以上图片资料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读者不禁要问是否是一个储气站?开工投资总额已经得知1年后的投标时2.6亿是一致?是否投标是走形式?是否有明招暗定嫌疑?
根据图一显示2010年已经开工并且投资额是2.6亿,和2011年4月22号开标显示26000万,投资数额是一致吻合(图三)
图三资料来源湖南招标投标监督网
根据上述所说:
长沙新奥燃气星沙储配站项目招标投标存在严重违规:
1. 未进行招标就先开工:长沙新奥燃气星沙储配站在2010年正式开工了,项目招标时间2011年4月2日至2011年4月12日。开标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
2. 中标单位资质不够:根据项目投标人的条件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而中标单位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
记者编后语:
长沙新奥燃气星沙储配站项目是市级重点项目,是关乎民生的重要项目。因为违规未进行招标就先行开工,而且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要求。按投标法是要按总值2.6亿处罚千分之五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三条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在2010年已经开工,但2011年投标是否是走了过场?记者不禁要说:“先开工后办手续”和“边开工边办手续”都是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的,新奥燃气是否在知法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长沙人士: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是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我委监察室对来信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长沙新奥燃气星沙储配站项目是长沙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是确保长沙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气的重要燃气设施之一。在省市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星沙储配站项目于2012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星沙储配站工程项目实行的是总承包招标方式。招标工作于2011年4月完成,整个过程严格遵守了《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三通一平”附属工程是在招标工作前期就已完成,不属于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因此,信件指出的“没有招标就先动工”情况与事实不符合。
星沙储配站项目中标单位并非信件中所说的“兄弟单位”,即新奥燃气工程公司。对投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了严格审查,特别是对其工程建设资质条件,包括其注册资本等。经审查,中标单位符合投标条件,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对于“正宗的豆腐渣工程”一说,“长沙人士”在文中并未提及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于2012年6月建成的星沙储配站在试运行阶段就对长沙市2012年冬季保高峰用气工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