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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毕业农村计划内中专生非农户口问题

2018-3-31 6:59:34发布14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岳麓区莲花镇云盖村村民,96年因为考入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4年制公费中专(计划内包分配),农村户口同年迁入学校成非农户口,2000年毕业后,因为国家就业政策的变化,并没有分配到单位,户口转回莲花镇,但非农户口性质没有相应转回农业户口,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2003年到今年8月我一直在广东私人企业打工,对家乡的政策知道甚少,今年九月失业回家,跟父母住在一起,自己没有任何社会福利保障,也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现在想将户口转回原农业户口,请问领导同志,是否有相关的政策帮我解决这一问题,或者说像我这种人在农村,户口却是非农户口,既享受不到农村相关优惠政策也享受不到城镇福利的情况,有什么更切实际的选择吗?
感谢领导百忙之中的关注!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依据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进一步放宽长沙市农村的落户政策第一项、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规定: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3、受理机关:城区由各公安分局受理的报市公安局审批;四县(市)由四县(市)受理并审批。
因为您现在的户口已经从学校迁出,属于长沙市的常住户口,所以您的情况不符合办理户口回原籍的规定,不能办理户口“非转农”。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谢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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