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
2013年12月13日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天心区江岸丽都商住楼开发商在楼盘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欺骗业主收房的问题,后转给住建委处理,但住建委迟迟没有处理,后来对住建委的工作作风进行投诉后,居然信件都消失了,非常蹊跷!
恳请市长先生本着执政为民的精神,关注此事,关注百姓的基本利益,认真查处住建委的作风问题,和江岸丽都商住楼开发商欺骗业主的问题。
对住建委,希望对工作作风不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对开发商,希望严格按新房交付的相关法律对开发商进行约束:
1.制止开发商未通过验收就欺骗业主收房的行为,并在楼盘大堂门口张贴暂停收房通知。
2.已被欺骗收房的业主,开发商应承诺在竣工验收和联合验收通过前,都不算已收房。
3.责令开发商安抚所有业主,并赔偿因延迟交房给业主造成的所有损失。
希望这封信能得到公平公正合法的处理,而不是消失在某些人手里。如果长沙市政府处理不好本市侵犯百姓利益的事情,那老百姓只能找省政府、中央政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之前反映开发商的问题,开发商都能知道是谁反映的,难道事情没有处理前不需要保护投诉人吗?还是利益勾结太深,已经置党纪国法于脑后!
一位江岸丽都的业主
2014年1月24日。
lakezhou: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我委收到您的来信后,责成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与您联系。项目监督人员与投诉人取得了联系,并通知了施工方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核实。正在整改中。
请您继续监督并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