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
你好!我是芙蓉区朝阳幼儿园1名小朋友的家长。朝阳幼儿园门前没有停车坪,所以每次下午5:30接小孩的时候都是临时停在幼儿园门前的小路两旁。接小孩吧,要不了几分钟时间,但就这几分钟时间,就有交警过来抄牌。要是这样的话,每天接小孩每天被抄牌,那罚单比托幼费贵的多。请问市长,我们怎么样才能解决这个纠结的问题?是否在下午5:20至5:40之间不要抄牌?急切解决这个问题,为盼!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我队民警立即认真查看了湘a2ty15小车2012年3月31日17时30分在朝阳路违法停放的证据照片,发现该地段设立有禁止停车的禁令标志,而且您停车后离开了车辆,确实属于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应当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幼儿园门前设有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但不能施划停车泊位。
对于您要接送小孩的情况,我们给您的几条建议:1、长沙核心城区车多路窄,交通拥堵,如五公里以内建议多采用骑车,搭公交车等绿色出行方式。2、在禁停路段不得以要临时停靠时,请停靠道路右侧,驾驶人不要离开车辆,遇交通拥堵或交警指挥时及时离开,请相信我们的民警会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的。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支队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支队的交通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