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在四达新时代广场以每平米5591.52元买了套预售合同面积为64.07平方米的住房。房号为1712直到12年房产证才下来,至今还没有国土证,而且房产证面积只有61.43平方米,面积差了2.64平方米,已经超过了百分之3,按合同约定绝对值超过百分之3的部分,应该双倍退款,退款总金额应是19218.61元.可四达公司算出来的是14761.61元,就是这个金额的钱,也一直拖至今日都不退,从房产证下来后多次上门或电话讨要,不是说人不在就是说没钱,部分业主因集体投诉马上就退款了,现在他们一拖再拖。为了我早日能拿到属于我自己的钱,望有关部门能帮助我们解决这些事管管这样的老赖。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有关退款金额的问题,建议您和四达公司自行协商解决,必要时用法律手段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