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杨明华,性别男,年龄:52,于2013年4月19日起在长沙九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下一家建安项目部从事混凝土浇注工作,2013年9月11日凌晨5点左右在工地打混凝土的施工过程中,因建筑材料木方梁质量问题,中间折断,导致杨明华,周佳良,陈志明3人从3栋8层摔至7层,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杨明华伤势严重,无法动弹,工程方于6:09分送杨明华至湖南旺旺医院急诊科,经医生诊断为,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需绝对卧床3个月,期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当晚即转骨科12楼19房1病床住院治疗,由儿子杨武彪在医院陪护。住院期间双方口头协定通过法医鉴定,进行后续赔偿,10月11日杨武彪和工程方总工蒋先生拿相关材料到长沙中心医院法医鉴定处咨询,得知胸椎压缩性骨折没超过1/2都是9级伤残,其后工程方就不再出治疗费,只是催促杨明华早点出院,其实住院期间工程方多次拖延治疗款,住院催款通知书就有20多张,住院伙食费也只给了600元,后来因欠款过多,医院停药,工程方总工要求杨明华回家修养,答应出院后在工地签协议将事情处理,没法只有于2013年10月21日办出院手术,共计住院40天。杨明华和儿子出院后到工地于工程方进行协商,却不料工程方总工出尔反尔,只要求杨明华回家修养,说伤满3个月再进行法医鉴定,进行赔偿,杨明华儿子提出先进行工伤认定,工程方也不同意,摆明了就是拖,不想将事情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将事情接管,给农民工做主,整治黑心工地承包商。
杨武彪:
天下一家建安工程项目于9月11日凌晨4:40在浇捣3#栋楼面、柱和剪力墙砼的施工过程中,农民工杨明华同志从大概2.4m高支模架的施工作业面上摔下,当时劳务公司立即派车送往湖南旺旺医院进行就诊,入院后进行了全面的相关检查、被确诊为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马上办理住院手续,在医院住院40天,进行了骨折愈合、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等对症治疗。于2013年10月20日出院,但医生建议患者需绝对卧床3个月。出院后,工地项目部和劳务公司多次与伤者沟通、协调赔偿事宜,但由于伤者坚持要求一次性赔偿12万元人民币,没有取得劳务公司同意,最后双方协调等患者出院修养3个月后进行伤残鉴定,凭鉴定结果依法进行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