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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

2018-3-29 18:40:12发布15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市民,由于原来的房子和土地被征收了,我们分到了一块地和一套房子的指标。现在房子也建好了,另外买的那套房子也在搞装修了,只是现在所有房子的房产证我们都没有拿到,我想问大概什么时候可以拿?有些人说,征收户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这是真的吗?如果将来我们要卖房子怎么办?或者再一次被征收的话,是不是就得不到赔偿?
禅七不语: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经我委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金洲开发区同心村地属宁乡县行政辖区集体土地范围。我委与金洲开发区建设指挥部联系后了解,指挥部目前正在为‘还地建房’的居民办理土地使用证,如行政辖区村民需办理房屋产权证,请本人到金洲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申请办理。具体联系人:杨主任、电话:0731-878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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