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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三级建安公司的困难

2018-3-29 17:06:38发布15次查看
尊敬的建委领导:我是一个专业的机电二级公司,做了三十年本行,虽然没有对建设市场起到主力作用,但几十年来也养活了一批职工,增益了许多建筑市场人才,然而公司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和壮大,深感内疚和遗憾。谈到具体困难方面当然是业务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没有业务 就无企业生存的必要,我们的生存可以说年年是绝处逢生,苟活至今,目前大型企业优势造成对市场的经营垄断,让小企业无法通过现行招标方法获得工程业务,已致生成越来越难,尤为专业公司多为建筑分部工程,没有单独报建项目,公司质量安全、奖项缺失很难提升市场的竞争力,总包企业也没有按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对专业项目进行分包,这也是因为本身建筑工程利润小,也不能再分包层层余利,项目经理承包体制注定了项目管理者要利润最大化,也更不用说再分包了,只有自己做。建议主管局应设立对区域内小企业的市场保护,根据企业的承担施工能力,对一定造价范围内的工程只能由这些企业做,不设招标限制,符合的就来抽签,一年来没有抽到的要分配项目来做,确保企业良性发展,更保障这类群体的生存。多年前关于企业的生存和困难曾致信市政府而杳无音信,然则只能自责是自身实力的不足和经营能力的懦弱,要不然一级公司为何发展那么红火,所以该好自为之。希望领导明鉴!
孙行者:
您好,感谢您对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关心。
目前,我市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并不采用抽签法选择施工承包人,有部分县(市)的政府投资工程有限度采用了此种方法,我们认为,抽签法确定中标人未能体现招投标工作的“择优”原则,广泛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人是不妥当的。
在组织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工作时,对一般资质即可承担的建设项目,若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无客观原因提高投标人资格条件,是不允许备案的,这也从一定条件下为中小企业获取业务提供了机会。但您提出的限制高资质企业承接较小业务、不设限制的抽签定队、一年未抽到项目就分配项目等等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同时作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应如此实施、干预。因为这种做法将可能变相成为对优秀企业、大型企业另外的一种“不公平”。
中小企业只要通过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努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就可赢得长足发展。事实上,所有民营大型企业都是从中小企业成长起来的,建筑行业中不同时期都有中小企业通过不断努力最终跻身大型企业、优秀企业。
祝您及您的企业把握国家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不断把企业做大做强,在发展的大潮中激流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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