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大人:您好,我看到你们给我第一封信的回复,可以说又是一瓢冷水,我相信您没有亲自查阅此信。事情太小,情节也太简单,您下面的工作人员以为不值得惊动您,您要操心是那些关注民生的大事,我的这件小事,没有处理的价值和意义,可从我这件小事可以看出这家企业和老板明显违法了劳动合同法,建筑法,税法,招投标法,如果你们需要,我可以提供证明;这件小事也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这件小事走过了仲裁,仲裁却因为他们的上诉终止,走过了诉讼,现在还不知道结果,就算是最好的结果:他们上诉失败,可我的血汗钱呢,还是没办法拿到,我还得上诉,他们还会反诉,一告、二告,正告、反告、没玩没了,用对方律师的话说:我们有的是金钱和时间和你玩,是的,我没无耻老板那么多精力和金钱来应付此事,我一家老小还得靠我一个人来养,我还得正常上下班来挣钱养家。明明可以一句话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拖那么久,走那么多过场,这中间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要浪费多少纳税人的钱,要衍生多少黑暗和腐败,要导致多少家庭的不和谐和社会的不稳定,法律可以把坏人护成好人,也可以把好人逼成坏人,我不是要求您和政府法外开恩,我只是请求有人能过问此事,然后做出最简单和最直接的判断,而不是要经历那么多波折,浪费那么多资源;我也不是不相信法律,我只是不相信那些执行法律的人,如果执行法律的人都是那么认真和正直,社会上也不会出现那么多冤假错案。习近平主席号召全国人民“实干兴邦,空谈误国”,我想他主要是针对政府部门说的,希望政府多一些实在,少一些空虚,我在希望和绝望中等待您和您的政府的援助!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双方都有权提起仲裁和诉讼,希望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