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改委的回复,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前坪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停车场产权为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湖南省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商业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是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第十五条,已经明确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各类停车场在非营业时段;。湖南省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选择地在0:00-7:00内收费,已经违反该办法。
关于对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乱收停车费问题的回复
袁铭:
我委于2016年7月13日受理了您通过网络问政转来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地面停车场乱收停车费且违反物价办法”信函。您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按《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停车场在非营业时段”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而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地面停车场经营方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0:00—7:00内收费。现将停车收费的价格政策回复如下:
经请示政策制定机关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一款)中“各类停车场”是指盈利性专业停车场,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地面停车场经营方在上班时间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其产权属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商业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场经营方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价格,但必须做好价格公示,让消费者自愿选择。因此你反映的该处在0:00—7:00内收费没有违反价格政策规定。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