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省十堰人,2012年7月20日我们全家驾驶一辆鄂cj5620轿车,准备跨湖南省前往广东省自驾旅游。7月21日早晨带孩子前往湖南省科技馆游玩,10点左右将车停在a馆侧路边白色停车线内,下午13:20时分准备离开时,发现车后备箱盖微启,检查车上物品已全部丢失,现金、电脑、甚至是随身换洗的衣服共三个背包都被盗,随后我们报110,桂花坪派出所的黄自耕警员带我们回所里录了口供,告之有消息了联系我们。
现案件已经过去了近九个月,至今没有接到任何消息,做为受害者我们对自己的损失非常痛心,因为这彻底改变了接下来的行程。这起事件是在公众场所外发生,并且是白天行使盗窃,严重破坏了长沙的城市形象,给我们游客造成了长沙治安混乱的误解,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我想通过市长信箱这个渠道,请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予以介入,督察破案进度,加大破案力度,早日破案,打击犯罪分子,追回损失!
为盼!
郭琴 13135717918
2013.3.14
郭琴:你好,来信已收悉,你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天心公安分局已立案调查,案件在侦办之中。我们将督促办案部门加强办案的力度,力争早日破案,打击犯罪,有效的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谢谢你给我们发来的邮件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