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花明楼镇政府,这就是你们所谓的依法征收土地?
2016年10月4日上午清点确认地面附着物(茶园、青苗、果树等经济林),无补偿标准,无补偿金额,无补偿款发放方式和时间,2016年10月4日下午就安排大型挖机强行摧毁种植茶叶的茶园和经济林。这是依法征地?
本人2016年10月8日“投诉长沙市宁乡县花明楼镇政府违法征地”,收到的回复:2、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分文没有补偿”的情况说明。2016年10月4日,花明楼镇政府工作人员刘水春组织相关农户到施工现场清点地面附着物(青苗、树木),五户农户(杨忠国、官祖良、鲁先礼、刘国民、杨正斌)除杨正斌全家外出广东,没有到现场来清点,其他农户都到了现场清点,并签字确认。上午10:30左右,工作人员刘水春委托官祖良与杨正斌通了电话,杨正斌在电话里委托官祖良和杨忠国全权代理他清点地面附着物,并签字确认。由于杨正斌本人不在家,无法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存折复印件。所以,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款项也无法打到杨正斌的个人账户上。
根据您的问题,请与花明楼镇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0731-87094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