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级领导:
您好,之前市政府部门针对11栋一层商铺经营餐饮问题进行了回复,我们非常拥护政府部门的安排及非常感谢政府职能部门对于老百姓民生问题的关心。我们也非常愿意在法律依据下遵法,守法。
但目前该商铺经营户针对上次达成共识并未作出任何改变,并且有如下问题:
1,经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及各方人士通过共同调阅城建档案馆存档报批文件已经确认11栋一层入住前为物业用房,在居民入住后改变报批为商铺。有城建档案馆建设方2次报批存档文件为依据。
2,根据最后城建档案馆报批文件,11栋前坪绝非商铺经营用地,现商铺经营方擅自将此用地进行施工归纳其经营用地,强行进行野蛮施工。
3,在上次会议达成共识前提下,该商铺经营方任然未取环保部门及业主各方面同意下,未取得任何职能部门手续的情况下继续强制施工,我行我素。并与2012年8月30日22时,进行大规模机械化施工,产生严重扰民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小区人民的身心健康。鉴于此情况我们已进行110报案处理。
针对于金色山庄11栋此事件,已经多次各方媒体方面进行了曝光,依然慢慢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在文明,团结,安定的社会大背景下,希望政府部职能门能对破坏文明,安定的不良经营户进行强有力的执行法,度杜绝此类问题在此发生。
我小区业主必定在遵法守法的前提下,继续坚持维权!
金色山庄全体业主盼政府部门为民做主!
拜谢!
2012年8月30日22时30分
信中反映的问题,我区已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协调处理,对开发商的装修行为也提出了相关要求,我区将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