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要求尽快落实颐美会现代城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长沙市芙蓉区颐美会现代城450余位业主。我们于2005年期间向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388号颐美会现代城的商品房。该项目当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工(2005)0116号,施工许可证号为43010320050606010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长房售许字(2005)3943.我们业主在与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房款的同时,向湖南富通公司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产权证.国土证办证费.房屋契税等相关费用。我们业主已于2006年6月顺利收房,该项目各商品房也于2005年下半年在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备案。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富通公司应于交房后的18个月内向买受人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由于迟迟拿不到房产证,我们近200位业主于2009年6月将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到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09年9月15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九十日内协助各位业主办理好相应房地产权属证书。而时至今日,足足十年的时间,我们各位业主的房屋产权证还遥遥无期!
2013年10月25日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街道办的相关领导召集了颐美会现代城部分业主召开了情况说明会。富通公司法律顾问杨波先生解释颐美会房产证未办理的主要原因是未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向政府交纳业主的房屋维修基金。可不论什么情况,我们这些老百姓当时是在各个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出具了该项目相关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证件的情况下购买的该楼盘。同时作为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的平民百姓也运用了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可我们的房产证还是了无音讯,申诉无门!
作为一个平民百姓买个房实在不容易!十年,人生有多少个十年!为了和谐.为了中国梦,敬请各级领导能高度重视,尽快落实我们颐美会现代城房屋产权证的发放工作.感谢!为盼!
颐美会现代城业主
2015年5月3日
经调查,颐美会现代城多年未能办理产权证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1、原省计生委科研所行政划拨土地变性问题。由于政策调整(土地转让须采取招、拍、挂方式),致使2号栋土地变性(由行政划拨用地转为出让地)及土地整合(转让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无法进行,从而使房地产权证(栋证、分户证)无法办理。2、部分业主(1号栋125户)房屋买卖合同未予登记备案。3、湖南富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将业主缴纳的维修基金上缴市房地局专用账户。芙蓉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为此多次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协调,但一直未能解决。综上所诉,建议您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