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法委维稳办:
长沙市人民政府信访办: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您好!
一、上访人:“四方锦城”楼盘全体业主
二、被上访人: 长沙开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上访事由:
1、该楼盘七年三易其名、建设房屋五证不全
我们是普通的长沙市民,从2006年到2013年上半年,先后从长沙开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物)手中购买了长沙“四方锦城”楼盘。该楼盘从2006年的长沙国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家天下,到长沙开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怡然翠园,再到后来的怡然-四方锦城 。开物公司的法人也从彭国其换到傅石林,再到文勇。七年里,同一项目,换了三个名称,到现在工地还是一团糟,根本不符合交房条件,但却强制交房。
这个项目一共有七栋房子,分别是a栋、b栋、c栋、d栋、e栋、f栋、g栋,共计700多户,涉及资金达2个多亿。目前只有e栋是具有合法身份具有建设五证齐全,其他六栋都是黑户,五证不全,受买房者在开发商的引诱下都没有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就买房了。
2、四方锦城(or家天下)无交房的:三书一证一表
e栋的业主陆续收到了开物房地产公司电话通知大家收房的信息,于2013-9-28起在本楼盘所在地进行交房。但房子的问题多多,让大家如何收房?a-e栋的房子只交e栋这一栋房子,一枝独秀,如何居住?
开发商未按规定出示三书一证一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
开发商工作人员先告诉业主“三书一证一表”没有,后又称在营销中心,后又改口正在办理中。。。。。。开发商前后矛盾,再三欺骗消费者,给政府出难题。
3、四方锦城(or家天下)不符合交房条件、强制交房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了交房通知,心里无比的高兴,无比的欢喜!高兴的是本应该属于我的房子终于可以交房了,欢喜的是孩子可以在此上学读书了。
然而,事情并非想像的那样美好,2013-9-28号上午9点,四方锦城(or家天下)的业务陆续来到楼盘所在地时,看到的确是这样一番景象,房子根本没达到交房条件:在e栋的东边是一个大水坑,里边已经杂草丛生,小区未封闭,小道四通八达,e栋与d栋之间所谓的绿化,草草了事,草片随处乱丢。楼道到处是尘土,甚至看到贴地砖的工人师傅,在清扫电梯间的尘土。有些房门无具体房号,防护门拉手不牢固,很多防护门无法锁止,无猫眼、门铃,无单元数字门禁,厨房未做防水设施,住宅内部墙壁上大面积存在空鼓,阳台隔断门无密封条,部分门锁安装是歪的,窗框外侧顶部漏水,室内层高未达标:2.59m—2.70m不等,厕所层高太低,无法安装浴霸,有些电源插座无地线,通向三一大道的路未通。。。。。。
4开发商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挪用业主的违约金
长沙开物房地产公司确于2013-9-29日 给现不负责任的答复:“9月份交房子,无义务承担9月份违约金”,开物公司是通知2013-9-28号收房,为什么没有违约金,按规定只要房子不符合交房标准,就必须支付违约金,这也是合同里写的,怎么现在不按合同办事了???
长沙开物美其名曰“我司已在9月份交房子,无义务承担9月份违约金,况且我司已超出合同约定耗资数百万元对业主们的用水问题进行了水网改造,不仅解决了业主二次供水加压问题,而且有效的解决了管损和跑、冒、漏、滴等现象给业主造成的水价分摊问题,为业主们永远免除了用水的。”敢问:通知大家2013-9-28日来收房,为什么不发9月份违约金?业主购买的是商品房,价格6300元/平---7300元/平不等,商品房交房前必须做到正常通水和二次加压,管网改造为什么用业主的违约金???
5、开发商言而无信,再三欺骗消费者,给政府出难题
长沙开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号称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全控股出资的企业。我们正是基于对长沙市国资委的信任,才购买房子的。然而他们宣传的所谓“强强联合”、“通达四方,锦绣前程”,所谓的“生活领袖,献给决不妥协的城市生活理想”稀有黄金楼盘,对广大准业主来说却成了“镜中花”、“水中月”式的“空中楼阁”!我们不禁想问:开发商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广大业主,在他们的头脑中还有没有行业道德?还有没有社会责任?还有没有国家法律?对于一个多年不能交房、濒临烂尾的楼盘,无一个工人施工,办理按揭贷款仍然能够畅通无阻、“一路绿灯”,银行对房贷资金的监管职能是否形同虚设?这里面有多少不可告人的内幕?面对一个连地基都没有做的大水坑,开发商是如何忽悠业主的?是谁在纵容他们胆大妄为?
就是这些披着合法外衣的不良开发商,收了群众的巨额房款,却摆出一副无赖嘴脸:“我就是不盖房,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更有甚者扬言要对维权业主进行打击报复。它们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我们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正粗暴践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对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法制国家的公然蔑视,是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和挑起群体事件的原凶!就这样一个事实上已经烂尾的楼盘至今仍在公开销售,犹如一张血盆大口肆意吞噬着老百姓的血汗钱!
四、请求事项
长沙“四方锦城”的延期交房问题由来已久,开发商始终以“强者”姿态出现,他们高举着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发展的“大旗”,事先经过精心策划,千方百计规避法律责任,设下一个大骗局,给购房者“挖坑”,给政府出难题。他们的虚假宣传,让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先后落入购房陷阱。
从2006年初开始,我们在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无果,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问题的处理仍没有实质性进展,更谈不上得到有效解决。不得已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表达诉求。
请求长沙市委书记、市长、主管建委、房管部门的领导出面解决问题,加大协调力度,促使“四方锦城”烂尾楼问题的彻底解决。
我们恳求党和政府:
1、a栋、 d栋、e三栋房屋同时交房,保证小区的封闭性、安全性,保证通向三一大道的路完好、畅通;
2、有效监督开发商落实后续建设资金与工程进度,确保b栋、c栋、f栋、g栋,尽快全面开工,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并为有意退房业主及时办理退房手续;
3、依法整改解决a栋、 d栋、e三栋房屋不符合交房标准的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如:层高等)通过赔偿业主解决相关事宜。
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信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党才是我们的大救星!同时我们也坚信:日月昭昭,乾坤朗朗,神州大地总有公理尚存,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敬请政府为我们做主,急待政府处理结果!
特此报告。
长沙“四方锦城”楼盘全体业主
附件一:“四方锦城”楼盘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号:430100000027158
机构代码证:77009362-9
注册地址: 长沙市浏阳河路412号
法定代表人:傅石林
法人电话:13974877883
土地使用编号:长国用(2011)第000224号
土地使用面积:2669.59平米
使用起始日期:2007年10月22日
使用终止日期:2077年10月22日
规划许可证: 出(2011)0003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1(2007)0397号
规划用途:住宅、商业
施工许可证号:43010120110106010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长房售许字(2011)第9648号
预售款监管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城中支行
预收款监管账户:长沙开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077301040002305
注:预售款应按法律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关于市长信箱信件id(498814)回复函
现就四方锦城业主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业主提出的该楼盘三易其名、五证不全问题
1、长沙开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物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原名长沙国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8月更名为开物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资质等级:四级,原出资人为湖南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药)。2011年12月19日,考虑到湖药为政策性破产企业,为保护广大业主的利益,长沙市国资委将开物公司从湖药剥离,成为由长沙市国资委出资的全资子公司。期间,法人代表确有更换,我们认为企业更名与更换法人代表,实属正常的商务活动和组织行为。
2、五证不全问题
我司对社会销售的住宅为e栋,e栋五证齐全,是全体业主不可否认的实事,且销售合同是国家住建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范性格式合同,我们均已上传至长沙市房地局门户网站,并予以备案。并不存在五证不全违法销售问题。
二、三书一证一表问题
我司于2013年9月28日向业主交付e栋住宅,我们向业主交付使用的理由如下:
依据我司与业主签定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上面已经提及为范本格式合同)第十条交付期限及条件和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正常运行的承诺,我司均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且我司向业主出示了《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e栋四方验收意见表》、(四方验收指开发商、承建商、监理方、物业方),验收意见为“合格”。有关政府联合验收问题,由于该项目涉及二期工程,我司现已完成一期a、d、e三栋建设,政府联合验收需各项配套工程的全部竣工约再等三个月时间即可,且我司楼宇的建设,一直接受市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站,市建筑安全管理站的监管,这一点在交房前已向业主说明。且合同约定排除了政府联合验收合格后交房的有关条款,那么,依法依规依合同办事是我们的行为准则。综上所述,我司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条款交房是正常的履约行为。
三、强制交房问题
四方锦城e栋共有住宅203套,具备收房的业主共有153户,截止2013年10月31日止,已有95户业主办理了收房入住手续,可见,大多数业主给予了理解。所谓大水坑和绿化、质量等问题,并非信件所述,实事是:小区东面是为二期工程建设所挖基坑,我们已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彻筑了围墙和围栏,并悬挂了警示标志。绿化完好后经市物价处核实,小区道路平整洁净,绿化、亮化、监控录像等一应俱全。门禁的领取按惯例为房屋装修好后业主申请领用。至于房屋有些细小的瘕疵,我们将在业主收房时根据其意见作相应整改。
四、挪用违约金问题
我司从2012年5月份开始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支付总房款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直至2013年8月底止。我司认为,我们既然已经支付了违约金,即是信守合同的具体表现。
有关9月份逾期交房违约金问题,我司有二点理由:
1、逾期交房未足一个月时间,依据行规,该违约金可不予发放。
2、我司为业主建设了合同约定以外的水网改造工程,即由“长沙市二次供水及户表改造建设指挥部”对我司原设计的机械水表改为远程红外线抄表,这部分费用的产生,足以抵销9月份不足一个月的违约金。为此,我司认为,在9月份的违约金问题上的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五、有关业主的请求事项
我司已于2013年10月16日与e栋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并将会议纪要发至各位业主代表。上述问题,业主已与我司有充分的沟通,我司重申:
1、a、d、e栋三栋交房时间,依据工程进度依次为先e栋,后a、d栋,请广大业主予以理解。
2、刘家冲路至三一大道,该道路为政府规划道路,我们恳请政府予以高度重视,早日拉通。
3、我司正积极筹措资金,并多方联系合作商,力争在年内启动b、c、f、g栋的建设。
4、依据合同约定交房是我司的行为准则,有关e栋层高不够问题,是没有依据的。四方锦城楼盘的层高,经得起质监部门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有关部分业主要求退房,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给予办理退房手续。
各位领导,各位业主:
四方锦城是为解决湖药的历史遗留问题而开发建设的。项目的建设,得到了长沙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2010年9月2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以(2010)72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下发,纪要中给予了四方锦城(家天下)项目分块分栋办理土地证等多项优惠政策。为保障业主的利益,我们已经做出了最大的努力,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向业主赔付了巨额违约金。少数业主有这样那样的要求,我司给予理解,但并不等于全部认同。我们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对待业主所提的每一个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我们也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合同是公平的!
长沙开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