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您好!我在浩龙音乐界购买了一套商品
房,按照合同规定是2012年5月底交房,但
2个月过去,至今还未达到交房标准。期间
,我曾多次找开发商协商都没有给出何时
交房的明确答复,而交房的必须条件也一
直未达到,特别是一期的业主去年年底就
交房了的,至今房屋内部还有质量问题未
整改好。
7月2号开发商和望城区房屋保障局有
关领导跟我们业主代表召开了一次会议,
解释了延期交房的原因和其它一些问题。
承诺一个星期内给我们答复。但我们一直
没有得到有关回复的消息。
因为有不少业主买的是婚房,或为了
住进去,让小孩就近读书,而现在不得不
因延期交房,而在附近租房。而有的亲人
为了能帮助儿子装修,推掉了去出外打工
的机会,现在房子延期,不能交房装修,
只能呆在家里,不能多赚点钱减轻装修借
款的负担。
我们迫切想区领导能关注我们一直未
能交房的若干问题,希望能帮助我们与开
发商协商解决。
未能达到交房条件的有关问题:
1.开发商未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实测技术报告书和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表等三个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文件
。
2.开发商把硕大的电表(三到四层的电表
)全部安装在某层业主的房门口。完全损
害了业主的权利。
3.绿化带现在还有不少地方是泥巴。煤气
、有线电视未开通。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浩龙·音乐界的2、3、4、7号栋于2012年5月底交房,6月份区住房保障局陆续收到群众该项目的投诉。7月2日,区住房保障局李颂武局长率相关负责人在浩龙·音乐界房地产项目了解业主投诉的有关问题,要求开发商就业主提出的有关问题马上整改到位,并迅速拿出整改方案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业主。之后区住房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又多次到楼盘协调处理业主收房中存在的问题。
二、相关问题说明
1.b1与c1户型公共增送面积及c1户型入户门的增送面积问题。在区住房保障局向浩龙·音乐界业主发布的告知函中已经明确,浩龙·音乐界2#栋c1户型和b1户型之间有争议部分上的墙体其设计用途为结构拉结板,该部分不计入产权面积,不计入该层及整栋房屋的分摊面积。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所有业主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涉及到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该告知函张贴在浩龙音乐界营销中心公示栏中,目前仍在公示之中。
2.建筑面积差异及公摊大的问题。在期房阶段开发商与业主签定的面积为商品房预测绘面积,面积确认与面积差异严格按双方签定的《望城县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进行处理。公摊面积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2000《房产测量规范》及《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进行房屋面积测量计算。公摊及分摊率大小与房型大小、入户大堂、双向楼梯、电梯、电梯前室、屋顶机房等面积相关。
3.施工进度问题。由于今年上半年雨天较多,严重影响小区绿化等工程施工,在5月底2#、3#栋交房时因没有达到交房的条件,区住房保障局监督开发企业限时整改,该小区于6月15日对2#、3#栋都已经完成通电、通水,7月初基本完成小区绿化、道路及相关配套工程,到目前为止,已有205户业主收房,很多业主在办理验房过程中。
4.对2#栋电表箱设置问题。在《长沙市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出台之前,该项目进行了“专变”供电设计,把原居民“专变”供电,改造成“公变”供电。公变的设计、施工统一由区电业局进行,根据电力及消防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超过18层的高层建筑必须按4—6层集中安装电表。业主对部分楼层电表箱的设置在b户型之间楼道存在异议,经区住房保障局与消防、电力部门协调,消防部门同意改变电表箱的位置。
5.“五方签字的备案表没有”的问题。目前,交房楼栋号中4、7、8栋已经完成档案馆备案并取得《合格证明》,2、3栋档案馆备案已在办理中,2、3、4、7、8栋正抓紧进行验收工作。
6.开发商对维权qq群查封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无权对维权qq群进行查封。
后段,我区将继续关注此问题,督促浩龙·音乐界项目方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