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 长沙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这是长沙市低保建制以来第九次提高保障标准。提标后,长沙市每年将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6.3亿多元。此次提标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8月的提标资金将予以补发。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集中供养农村三无人员(五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50元,分散供养农村三无人员(五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其他特困对象补差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80元、10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100元、120元。 此次提标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8月的提标资金予以补发。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提标部分的低保金将在国庆节前补发到位,今年1-8月期间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已经退出低保保障的对象,仍能领到所享受月份的提标低保金,低保存折已经销户的,可到所在社区办理手续。该负责人表示,长沙市低保实行动态管理,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保障规模将扩大,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将受惠。
然而笔者在宁乡县双凫铺镇农商银行查阅该镇某农村五保户的个人结算存折时,却发现只有从九月份起,显示为210元,并未显示1-8月份的补发款部分.根据市政府规定: 此次提标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8月的提标资金在国庆节前予以补发,可是现在到了11月份底了,怎么还不见补发款到个人帐户呢?问题出在哪啦?!
你好,欢迎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宁乡县已经按提标准发放到位,并已补齐了1-8月份的补发款部分。如果你的还没领取到,请到双凫铺镇民政站去询问相关情况。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