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们是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新桥村六组的村民,名叫师艳群,师万友,师万立。现向领导报告一起违法暴力拆迁事件,请求依法查处,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010年来,马王堆街道新桥村利用本村集体土地建村民高层安置房,我们3栋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师艳群的房屋在第一批红线范围之内)。村干部和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到师艳群家协商过几次,我们向拆迁人员提出只要拆迁手续合法依规有拆迁文件,我们同意拆迁。但村里一直都拿不出合法的拆迁文件,我们担心手续不全,拆迁后无房屋居住和生活来源,所以没有与村拆迁办签合同,之后此事不了了之。
2011年1月份以来,村干部和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又到师艳群家协商过几次,我们都抱以热情的态度同意协商,但是每次谈话都以不到十几分钟甚至不到几分钟而结束。他们没有考虑我们家人多地少无生活来源的实际情况而适当给予照顾,提出的拆迁补偿费太低,故没有签立合同。在此期间,师万友,师万立家没有协商过几次。
2011年3月18日上午8点左右,在无任何书面通知和口头通知的情况下,拆迁办一行十几人来到师艳群家谈拆迁事宜。随后不到十几分钟,近300名不明身份的人冲进师艳群家。其中,有穿芙蓉巡防,有穿公安服装,有穿民工服装甚至有黑社会人员,无一人悬挂工作牌号,蛮不讲理,穷凶极恶,将师艳群夫妇、儿、儿媳、师万立、师万友家妻子、儿、女、女婿、侄儿甚至近八旬行动不便的老母亲绑架(其他人员因不在家而幸免)。他们强行将我们塞进汽车,还在汽车上殴打我们。然后把我们扣押拘禁在万盛宾馆,30多人把守,不准我们离开半步。在拘禁期间,师艳群高血压发病,头痛不止,其儿要拿药,反而遭遇群殴致伤。同时他们将我们三户人家的全部财物搬走,至今下落不明,然后用工程器械把我们三户人家的房屋推倒强行拆除。在拆迁期间,师艳群的女儿从11点40分到下午1点左右,多次拨打110,希望公安民警对这些不明人员进行制止,但是,公安人员不与出警。此行为让人愤怒,让人心寒。直到下午四点半钟才把我们放了出来,等我们回家一看,房子没有了,家具和钱财都没有了,连换洗的衣服也没有了,三家人无处安身。他们这种惨无人道的做法与土匪强盗相比,有过之而不及。他们在无任何文件,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采取突然暴力驱赶,强制拘禁,强制拆迁的办法,不顾我们三家人的生死,是多么令人发指的行为?
强拆我们的房屋有半年多了,我们到新桥村就房屋的安置补偿进行过几次交涉,他们每次都以踢皮球的形式支吾了事:别着急,你们的问题政府会帮你们解决的。却迟迟未见有解决的方法。我们的精神几近崩溃。
家,是中国人传统的精神寄托,是生活的动力,同时也是最重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我们的房屋系生活用房,依法所建,并不是违章建筑。未经人民法院依法程序审理,任何人无权强制拆迁。他们既无拆迁合法手续,也没有法定权利,强行毁掉我们赖以生存的家,真是目无法律,胆大包天。我们相信党和政府绝对不允许他们这样胡作非为。为了我们三家人的生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特报告上级领导,请求依法查处这起暴力拆迁。我们要求:
1.严厉查处实施暴力拆迁的组织者,以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2.依法对毁掉的房屋进行公平的补偿。
3.依法进行拆迁和安置补偿。
4.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历来是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政府不会允许他们一伙人破坏安定团结和谐的社会局面。我们强烈请求依法查处此案,以此扼杀这股不正之风,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住房已被违法强制拆除,我们将誓死抗争维权到底!!!请您查处,!!!
此致
敬礼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新桥村六组村民:师艳群 师万友 师万立
2011 年 11月 8 日
id254898号《关于文明长沙不文明》的市长信箱已由我单位处理,工委、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到新桥村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新桥村5、6、7、10组安置房的建设是根据市政府60号令扫尾政策建设的高层安置房,5、6、7、10组的村民对安置房建设十分关注,在区、街、村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安置房的建设已完成底板、桩基等设施工程,工程进展比较顺利,并计划2012年交付安置村民。
师艳群、师万友、师万立的房屋在新桥村5、6、7、10组安置房用地的范围之内,严重影响了安置房的建设,新桥村5、6、7、10组从2009年7月开始启动拆迁以来,到2011年3月份为止,已拆迁120户700余人,安置房的建设如不能顺利推进,势必造成已拆迁对象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我街社会稳定,所以依法拆除师艳群、师万友、师万立的房屋在当时情况下势在必行。
街、村联合拆迁指挥部曾多次到师艳群、师万友、师万立三户家中做工作。师艳群户不按照安置政策办事,无理要求多要安置指标;师万友、师万立户不接受高层安置房建设方案,要求多层安置及超政策范围补偿。他们三户提出的条件是村民、联合指挥部不能接受的无理要求,经过多次沟通,做工作,仍无法达成协议。为确保大多数村民合法利益,依据村民组织法,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新桥村委会于2011年3月18日组织相关执法单位对师艳群、师万友、师万立三户采取了强拆,全面推进新桥村5、6、7、10组村民安置房建设工作。不存在暴力拆迁的情况。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