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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首套房契税退税怎么还没到位

2018-3-27 2:02:22发布19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2013年8月购买了荣盛花语馨苑87平米的首套房,今天拿到契税发票是1个点,我交给开发商2个点的钱,符合退税条件,各项资料也都齐备。开发商说2个点都交给地税局了,地税局没有退,所以他们没办法退我。不知道是他们忽悠我还是地税局真有此事?因为之前我有看长沙晚报上面有地税局公开回复市民的咨询是这样子说的:
您买房的契税开发商代收了2个点,如您开具的契税完税证上注明为1个点,则开发商在税务机关缴纳的契税是1个点,其中1个点的契税并未缴纳至税务机关,契税退还请与开发商联系;如您开具的契税完税证上注明为2个点,请于每月20-25日到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一楼“契税退税办公室”办理契税退税手续。
所以,我晕了!该退我的1个点契税究竟在哪里呀?要知道,有四五千块钱呢,放进余额宝或理财通,每天可收益七八毛钱,一个月就是二三十块,一年就是二三百块呀!
请领导给予关注,妥善解决,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曾阿牛
2014年2月18日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1)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首次只购买一套(同时购买多套的,只能有一套住房享受,下同)的;(2)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3)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
对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唯一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
税务机关并未委托开发商代收契税。但按照惯例,为方便购房户,绝大部分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统一缴纳。购房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缴纳,不委托开发商代收。购房户自己缴纳契税,可直接到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在房产局设立的窗口缴纳。
经核实,开发商代收的2%的契税于去年契税清理时缴纳至税务局,契税清理的退税需与开发商联系,由开发商到市政府二办公楼市政务大厅地税局窗口办理退税手续。
感谢您对我市契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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