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塘瑞府楼盘位于雨花区韶山北路641号(东塘电信南侧与教育出版社之间),是湖南省佳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精装修小户型公寓。物业公司为长沙瑞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在该楼盘出现以下问题:
1、物业费收取过高,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1.9元/平米/月,此收费标准有何收费依据?收取此标准的物业管理费应提供何种要求?且物业提供的服务太差,为何能收取如此高额的物业管理费?
2、小区规划使用的单车棚被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改成了员工食堂,影响了业主的使用,侵占了业主的配套设施;
3、住宅大堂公摊部分被开发商隔成了若干个隔间,作为商铺出租、出售,破坏影响了大堂的造型,侵占了业主的公共区域,影响了业主的心情;
4、开发商发放房产证需要业主缴清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有拖欠的不予办理;
5、业主持卡至物业公司购水需业主缴清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有拖欠的,物业不予购水;
6、小区停车费过高,2小时内5元,4小时内10元,12小时内15元,24小时内20元,此收费标准对于住户是否过高?
此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存在如此多不良行为,严重侵害1465户业主利益,恳请市长查实情况,按章办理,还广大老百姓一个应有的居住环境。
网友“欢乐的豌豆”:
收到市长信箱转来《东塘瑞府住宅公摊区域被开发商作为商铺出租与房产证不交物业费不发》,街道高度重视此事,对信件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物管收费问题。目前东塘瑞府物管费收取标准为住宅部分为1.9元/平米/月,公寓式办公部分是2.2元/平米/月,该收费标准是由市物价局于2012年8月批准的,业主可向物价管理部门和该物业公司查询。
二、关于单车棚问题。物业公司解释该小区规划中并无单车棚,是物业公司发现在楼盘交付使用后的一段时间内有大量电动车进入小区,于是联合开发商建了2个电动车棚。因此该车棚不属于业主购房时的配套设施。
三、关于大堂分隔。经查,入户大堂被分隔部分其产权为开发商所有,并未分摊给业主,如有疑问,可向市房管局产权处查询。
四、关于不交物管费就不发放产权证、不卖水电问题。经查,小区1459户业主中未交物管费的只有60余户,个别业主长期拖欠并在再三催促下仍置之不理,物业公司被迫对拖欠物管费的业主采取这一方法。但这一方法于法于理都欠妥,建议业主向主管部门市、区建设局反映,或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五、关于停车费用问题。小区停车费的收取标准系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同时对于业主实施了年票或半年票的优惠方式,月均不超过300元。
特此回复。
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