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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公开信-------请关注长沙锻压机床有限公司的重组问题

2017-11-3 10:26:49发布274次查看
长沙市政府、市国资委:
我们是长沙锻压机床有限公司职工。近日,我们从各媒体得知通钢事件以后心里总是难以平静,惊叹我们锻压的重组与通钢的重组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职工不明真相的重组改制(未召开职工大会)——控股公司投资不变而股权狂增(总投资498万的金岭充当锻压5000万资产的老板,一年后不追加新的投资其股权由51%上升到79.5%)——裁员方案引起职工不满(裁员)——公司无期限停产影响职工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停产、停工资、停保险)。
不同的两个企业,同样都是政府眼里“履行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方案的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但得不到很多干部员工及离退休人员不理解、不赞成”资产重组,仅仅因为解决的方式方法不同,通钢血案发生当晚,吉林省政府就通过媒体公开承诺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次日,吉国资发直改[2009]105号文件公示于众“经认真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决定终止建龙集团控股通钢集团的方案,不再实施”。
通钢的重组因血和泪、以及生命的代价得到政府快速回应。而我们锻压,从2008年4月28日起,职工们和谐平静、依法依规上访百余次、申请法律诉讼一年有余,问题至今悬而未决。相比之下,通钢的解决方式虽不正当,也不明智,但效果却有目共睹。我们坚决痛斥违法维权。但是,在“条条道路不通罗马”的情况下,暴力便成了最后的选择。如果政府都是如此解决问题,我们真的不寒而栗。
企业改制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在锻压长达七年的改制工作中,为什么一直不能将改制的相关信息披露给广大职工?为什么企业领导会有“公布土地转让金会牵扯出税务问题不予公开”的说法?为什么“不闹事”就只能按500-900元/年补偿职工?即便经过改制,为什么原企业员工对重组这样的重大事没有知情和表达意见的权利?在相关的审核与审批之外,根据法律规定,重组这样的大事是否还应当征求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的意见?如果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把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放在眼里,不把改制这样的大事交给企业职工做主的做法,政府又如何避免矛盾和问题的发生?
市政府、市国资委:锻压公司重组问题不解决,我们就无法工作。我们都是靠工资收入过日子的平民百姓。没有工作,我们就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医疗、养老都没有保障。一年多来,为了养家糊口,我们历尽艰苦,或向社区寻求帮助,或自谋职业。但是,由于我们不符合再就业条件,社区不能提供帮助;因为我们无法提供个人保险账户,也无法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谋活路。重组问题多拖一天不解决,我们就要多过一天苦日子。我们建议政府在职责和职权范围内以通钢事例为戒,以吉林省政府和国资委的果断决策为例,及时终止锻压“很多干部、员工及退休人员不理解、不赞成”的重组改制,还锻压职工合法权利。我们要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改制。
此致。
敬礼!
长沙锻压机床有限公司职工
2009.8.4
关于对长沙锻压机床有限公司重组问题的回复:
长沙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与金岭机床公司合作事情,是两个民营企业之间依据《公司法》进行的合作,不是信访件所说的资产重组。
信件中所提问题,于2008年7月25日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已给于了“关于与金岭机床合作方面的问题”的书面答复,不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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