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
您好!
我是去年和老婆贷款在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319号买了该区名为可可小城的楼盘,当时合同约定是2011.7.30交房,当到七月三十日时房子不能交,所以给我们发了通知说9.30之前交房,但现在已经过了九月三十日,开发商为了避免多交违约金,在房子没有进行综合验收之前,三证一书一表不齐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我们收房,并且房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另外我们业主怀疑消防和电梯都未通过验收(当然只只是猜测,因为我们并没有在楼道见到消防水管和水枪以及电梯检验原件)。现向市长先生求助!忘能解我们的难! 谢谢!
泥鳅: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责成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情况答复如下:
市质监站收到您的投诉后,于10月10日联系了您及建设方,因业您目前在外地,故通过电话联系,所投诉未验收交房的问题属实,该项目未办理任何相关竣工手续,已明确告知您,并下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方停止交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您所投诉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了解不属实。您也已说明房屋并未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