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益阳南县人(非农户口),老婆是黄花镇鱼塘村人(农业户口),今天我打电话给黄花镇计生办的人咨询办准生证的事,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先是以早几年的计生规则说只能在男方办,让我回家办,不能在女方办理。国家计生委早在去年底就发文清楚明白的表示,准生证男方女方都可以办理,并实行首接责任制。不久长沙市计生办也发文表示严格执行这一政策。过去半年了,黄花镇计生办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先是否定这一利民政策,在我表明我懂相关政策后,又问我为什么非得在这边办。又问我在长沙有没有房子之类的。我直接说我有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盖了初婚,未生育未抱养同意办理准生证的公章,按规定我是可以办理的。在我表明一定要在这办理的态度之后,此工作人员又以我必须回家把户口本上的未婚改为已婚。难道结婚证还不能证明我已婚了?在沟通过程中多次无故挂断电话。我和老婆二个人都在长沙上班和生活,同时要请假回家,回男方办理诸多不便,习总书记都说了,国家公务人员要听得见意见,容得下尖锐的批评,让每个老百姓都有出彩的机会,为何到了黄花镇计生办这里,利民政策落实不下来,先推脱,接着劝回男方办理,再接着找各种各样的小茬,再次提出质疑,结婚证还不能证明我已婚了?退一步讲,按黄花镇计生办的工作方式,我解决了这个问题,下一步不知道还让我再去改什么?求市长关注此事,为老百姓作主!请公开此信件,不要不公开。
网友zsz: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镇计生办在证件办理过程中,认真执行上级首接制,并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规定进行办理。只要办理生育证的育龄对象所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齐全,黄花计生办决不推诿、为难对象。
对您信中所述的遭遇,我们深感抱歉,如您的所有证件和材料齐全,并完全符合生育证的办理规定,请在周一至周五由对象本人到黄花计生办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