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飞市长:您好!
我是雨花区黎托乡粟塘村村民,老伴是解放战争中负伤的残废军人,由于双目失明,卧病在床。我房子和土地于2001年修劳动东路及五城会体育中心时拆迁和征收,按政策应给予我们安置,我们2008年4月前已向村部交纳了购房款,但村部迟迟不建房安置我们,多次催问,总是说管规划的王副市长没批下来,上月我请人通过市长信箱向王副市长反映情况(信件转雨花区回复,一直没有消息),我向村干部询问,干部们:说王市长批了,现在进规划窗口,(原搪塞我们是王市长不批),建安置房要盖一百多个章,已盖了七十几个,现在办事难,要打点等等。我很纳闷我们被拆迁近十年,且2008年4月前已向村部交清了建房款,为什么这么难建?村民有的猜测说村干部挪用了建房款,所以房子建不起,于是找借口。我们土地征收后,年岁已大,生活来源困难,且不能生病。我老伴为了共和国的成立流血流汗,老来房子被拆不能及时安置。请张市长百忙中抽时间关注一下,督促粟塘村委尽快建好我们的安置房,以便我们安享晚年。谢谢!
粟塘村民唐让其
又说是您不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回复如下:因粟塘村2001年制定的两安方案是按大中小户型分配,建设后,2005年底在分配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矛盾,同年经过村民代表会制定的补充方案,按每人90平方米分配,并于2006年进行了分房,受户型限制,有部分村民未分房,计划建公寓补分。近几年粟塘村村支两委为了解决已拆未安问题,通过多次与市区各部门争取协调,才解决建设用地。但公寓房建设计后,因规划道路和道路退让,由原来的12米调至15米,规划未通过,受地域限制,设计方案无法调整,导致无法启动建设,现正在协调解决。
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