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浏阳市产业制造基地内的失地农民,我家的房子在2007年拆了,田土在2005年被征收了.但是我们所有的补偿款用来建房子还不够,政府没有给予我们任何社保,请问政府什么时候给我们生活的保障,或者说现在有没有出台什么政策来照顾我们失地农民.望答复
对峙同志:
您好!
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长政发{2008}12号文件确定:规划范围区域内被征地农民实行货币安置时,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时间为:2008年10月7日以后。而你的房屋拆迁属于这个时间界点以前。因此,不符合政策纳入条件,也就不能纳入社保对象。此外,关于什么时候给予生活保障问题:2007年7月,为逐步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在鼓励积极就业的前提下,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委会制定了失地农民生产、生活补助办法,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补助办法(试行)、《失地老龄农民生活补助办法(试行)、《失地农民合作医疗基金个人缴纳部分补助办法(试行)的“三补”政策。每年发放“三补”金额250多万元,安排就业劳动力3万多人,同时对失地农民特困户进行爱心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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