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长沙通行费什么时候撤销

2018-3-24 17:34:44发布15次查看
长沙向每一辆车捆绑收取过桥年票违反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第三小条及城市道路谁使用谁付费原则。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二)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
(三)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四)不开具收费票据,开具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或者开具已经过期失效的收费票据。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通行车辆有权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
关于长沙通行费什么时候撤销的回复 18608720911同志: 好您! 您向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关于长沙路桥费什么时候撤销的问题》函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给予答复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市通行费征收是属于还贷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车辆通行费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必须开具专用票据(路桥通行费使用的专用票据为“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在实际征收中考虑减轻车主负担,先后进行过两次征收标准的下调。 二、经省政府批准我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国家有相关新政策出台,我们将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三、长沙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长沙地区路桥建设发展,而城市路桥建设在保证交通、提升城市形象和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等方面也为长沙地区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两者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说城市路桥通行费因城市的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也将会随着城市的进一步的发展而取消,希望能够予以理解。 感谢您对我市通行费征收工作能够一如既往的予以支持、关注并欢迎来我处监督指导工作,使我市的通行费征收工作为长沙市的经济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 二0一二年八月三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