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在宁乡十中就读高中,高三第一学期时应征入伍,故高三每二学期没在学校就读,今天去学校领取毕业证时学校要求我缴纳第二个学期的学费等费用(他们称为“保籍费”)3800元之后才发放毕业证?请问他们的做法有规可依吗?是不是乱收费?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人在宁乡十中就读三年一期(2012年下学期)时,学生家长和本人向学校申请要请假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学籍,应征以后,家长和学生没有将信息反馈给学校。2013年7月,学校在给学生发放毕业证时,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了该生2013年上学期的学费800元,书籍课本费900元,但考虑到学生家庭困难,按实收取了1500元,接到举报后,学校经核实该生已应征入伍,决定将1500元退还给家长。今后,宁乡县教育局也将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学生学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