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通过“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到市政府工作的,市政府对外的各种宣传材料和各种会议上,都不断宣称“引进人才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而从我们进来到今年年终,绩效考核奖就从未发放过,也从未享受13个月工资。我们这一批人员引进到各机关,辛勤工作,工作成绩受到各级领导的认同,但是为何各项福利待遇却远不及在编人员?润儿书记在会上公开承诺的“同工同酬”是否能落实?在编人员2012年的奖金2万8千余元已经入账,而我们的奖金却不知道为何迟迟不到,请问我们2012年年终福利是如何安排的,是否与在编人员一致?
您好,您可以根据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酬待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731-84446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