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们是2010年5月购买了河西钰龙天下项目的业主,在6月份签合同之后我们才看到开发商印发的物业协议书,上面规定的项目用电为二次用电,电费加收6%,也就是专变用电。这些明显违反了2009年4月长沙市政府印发的关于长沙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中的若干规定,请市长能调查并查处此事。另外该项目7月份无故停工一个礼拜多,并未给业主任何答复,请问市长此事可以向什么部门投诉?
投诉人所说的河西金星大道的恒东房地产钰龙天下项目,暂未到我局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正式用电手续,目前在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的手续为三台临时基建用变压器(1000kva*2台+800kva*1台),时间分别为2009年9月、2010年1月和2010年3月。该项目现在的供电模式为基建临时变压器供电,电费加价和无故停工都是开发商的行为,与电业局无关。
我局将严格按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按公变模式建设,小区的正式用电直供到户。在前期沟通过程中我们也将政策规定告知了甲方,甲方也并未提出异议。目前甲方已和我局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着手办理正式用电的前期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