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是住在雨花区莲湖汽车饰品城的居民,从今年夏天开始对面小区莲湖汽配城小区居民开始每晚7-9点在其大门口跳广场舞,音箱喇叭正对我们靠西面的9栋居民楼,她们每天大概在长不到8米,宽不到15米的场地上,30人左右的队伍,却开着那么大的音箱和低音炮,还正对我们的窗户,我每天关上窗户,关上窗帘还是一点用没有。
其实在她们小区不到100米的地方就的个华润万家超市,超市前坪就有一队广场舞队,她们可以到那里跳,就不存在扰民,既然她们非要在小区里跳为什么不能开小音量,体量一下我们住户想要一个安静点的环境??这个事情我们小区有业主直接去找过她们,小区物业也找过她们,总是当时调小点,第二天又照旧,如此反复都好多次了,我也打过环保部门投诉,环保让我打110,我又打了110,我也找了我们片区的民警,他说他去说过了,她们不听,他又没有执法权所以只能是说说而以,不可能天天去找她们,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我们并不是说不让她们跳,只是希望她们能考虑下我们居民,不能因为她们要煅炼却要我们为燥音买单吧,哪家没有个老人小孩的,晚上连书都看不进去,小孩也天天说吵了,我也是好不容易买的这个房,也是想有个美好的环境的,为什么每次反映都不能把音量调低到普通大小,还我们一个安静的夜晚??
广场舞已经变成一个现象了,全国各地都有人反映扰民的事,今天我鼓起勇气给市长写信,就想问下我们长沙市能不能出台政策规范下,比如:1.规定下跳广场舞的场地(应当在空旷的地方,周围百米内无居民区);2.规定跳广场舞的时间,每天早点几点到几点,晚上几点到几点;3.规定跳广场舞的音箱音量只能开多大等,希望领导能重视这个社会普遍问题,早日给我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和谐社会环境!!
一个想要改善居住环境的孩子的妈
2012.11.19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井湾子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情况,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跳广场舞的人是莲湖汽配城小区的居民,且她们在小区大门口里面跳,城管办工作人员与楠鑫房地产公司物业部蒋经理、跳广场舞组织者一道及时进行沟通,为了丰富广大老年朋友的精神生活,又不影响广场周边居民生活、学习、工作,并作了以下承诺:1、降低音乐分贝,调至适宜音量;2、娱乐时间:19:00—20:30;并在大门口粘贴温馨提示,请在“健身活动期间,尽量降低音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