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从去年7月一直在开福区一家五星级酒店实习,一直平静地生活却因为一件事地发生……3月26日晚,我上晚班,晚上十点多,餐厅还有一桌客人没走,二楼最大的包厢,一群客人喝得醉醺醺地,有的还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这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在请市里的某个政委吃饭,喝得尽兴了才好说话,当我从收银台弄完账单回到包厢,听到包厢内有东西打碎的声音,我立马跑上前询问客人有没有受伤?客人没有回答,我转身回到工作间,可当我才转过身来,一个酒杯已经砸向我了,顿时我感到下巴火辣辣地疼,可是那群客人却当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地离开了不包厢,同事发现我伤得不轻,立马找来了督导,才把客人叫回来送我去了医院,下巴处缝了四针,医院还说伤口有点深,一个女孩子在脸上缝了四针是个什么概念,对她来说是个多大的打击,心灵上有多大的创伤!而当事人从头到尾的没有出现过,一直让下属在处理整个事情,在谈赔偿的时候,他竟然只愿意赔三千块钱!难道有钱就可以这样胡作非为吗?伤了人赔了钱就可以吗一?我只是一个无权也无势的大学生,但是我希望政府能给我一个公道!
曹曹同学:
对你的不幸深表同情,公众场所醉酒是一种极其不文明的现象,醉酒伤人更应该收到谴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鉴于你的情况,建议向派出所报案,由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也可就近求助人民调解组织(在街道司法所内)进行民事调解;如调解不成,建议走法律诉讼途径,如有法律疑难请致电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热线12348,如需法律援助请致电8540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