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军人转业安置

2017-11-1 13:30:57发布176次查看
市长您好,
有消息说长沙市军人转业安置政策有所变化,原军人干部配偶通过购房取得长沙户口转业时可以由长沙市安排的政策从2012年1月1日后再通过购房落户就不行了,请问是真的吗?好多现役干部很关心这个问题,盼复,谢谢!
你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01】3号)、《印发的通知》(中发【2007】8号)精神和省军转办文件精神,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属购房落户,家属落户时间应在2年以上且生活工作基础在长沙(截止当年3月31日),谢谢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