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您好!
感谢您百忙中查阅我的邮件,聆听我的心声。我叫彭志伟,是购置了金星大道旁皓龙音乐界4栋3003的一名普通房主。2011年6月购入音乐界住房时根据购买房屋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2年5月31日交房,但因房屋存在多处外墙严重渗水,且是大面积,多角度,易发性的渗水,至今仍未能正常收房入住。
现将本人房屋的问题向贵处具体说明:我曾多次验房,先后发现房屋主卫外墙、侧卧飘窗、厨房下水道处、烟道口附近、入户花园顶部墙角等多处大面积漏水,并跟物业多次反馈要求整改,至今,要求物业整改记录多达二十余次,然而外墙渗水的问题依旧没有彻底解决。自去年开始,本人多次找开发商提出退换房或者给与合理赔偿的要求,被开发商回绝,并扬言这不影响房屋居住,不能给与赔偿,物业会对漏水处进行维修。然而,本人最近一次2014年11月上旬去房屋查看,侧卧飘窗、厨房下水道、入户花园顶部墙角仍然漏水。
外墙大面积渗水并不是小问题,应当已属于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物业不负责任的维修更加不能解决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本人的正常居住,如果我收房并装修住进去后,房屋再次渗水,那么我的损失将更大。开发商应当有责任将我购置的房屋彻底维修好,并对本人这近3年的损失进行赔偿。
相信尊敬的市长,您可以体会一个普通80后的迫切心情,购置一套住房,首付已经花尽全部积蓄,甚至负债累累。然而买到的竟是一套渗水如此之严重的房屋,距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间至今已将近3年,但我依旧只能在外租房居住,而且,本人现在已结婚生子,房子对于我们家庭更加重要。可是如今房租、生活开支、房子月供就如同几座大山压在我们身上。如果音乐界的这套房屋再不能彻底解决好,我的家庭真的会压得踹不过气来。如果开发商不能对我们的损失进行补偿,相信任何一个人都无法理解并接受。
希望尊敬的市长,能够为我主张权利,主持公道,并要求开发商对我购置的房屋进行彻底维修,对我造成的损失给与合理赔偿。盼早日得到回复!谢谢!
致
礼
联系方式:彭志伟1348757304913548741220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立即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派质安监督人员李跃平、邓军、吴天翔赶到了浩龙音乐界项目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向开发商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询问,现答复如下:
1、12月2日我办质安员李跃平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质安监督人员李跃平、邓军、吴天翔到浩龙音乐界项目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到4栋3003房现场进行了查勘。
2、浩龙音乐界4栋3003房主卫外墙、次卧飘窗、厨房下水道处、入户花园顶部墙角处渗水问题已经整改,未发现渗漏现象。仅卫生间顶板下水管道处有渗水痕迹,可能是楼上3103房二次装修引起的。您于今年上半年已就以上问题进行了投诉,我办已处理。
3、我办已责成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必须积极与您进行协商,妥善解决您的相关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