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我是宁乡县花明楼镇花明村沙田湾一组的肖亮山,今天特来信向您反映花明楼镇政府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非法征地,暴力强拆,致使我一家无法生存一事。今年7月份以来,花明楼镇镇政府修建环镇公路,在项目既没项目批准书,也没征地批文,更没有一公告三公示合法拆迁程序和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由村小组组长擅自代签征地协议和村民私有财产协议,我本人于1994年结婚,结婚后户口一直未迁出,两个女儿出生后户口也一直落在现在所在村组,全家一直在此生活,承担村组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单独成户,且建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属于法律意义上自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8月1日,组上召开征地补偿款分配会议,组上以我是出嫁的女儿为由,拒绝对我母女三人组上征地补偿款进行分配,8月10曰,我正式书面请示花明楼镇政府,请求分配征地补偿款,并表示维权后,我和我父母两家将全力配合拆迁,但一直末予答复。在此基础上镇政府和我及我父母两家均末达成任何协议,9月13曰镇政府在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对我和我父母两家建在自家宅基地内的围墙、门楼、苗木、水池、地坪、菜地进行强拆,当时两家只有我一人在家,在末和工作人员发生任何冲突的情况下,十几名工作人员把我强行抓入车内,并用手铐铐住,在车内和镇政府关上门窗对我进行围殴,致使我左手手腕脱臼骨裂,右手肌肉纤维错位,怀疑脑震荡,全身多处瘀青,并抢夺手机,销毁证据,在14曰的强行施工中,再次非法使用手铐,并对老人、妇女、儿童使用暴力,再次抢夺手机,销毁证据。目前,我丈夫得淋巴癌仍在治疗,两个女儿一个上大学、一个上中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我已将情况反映给政府有关方面,但事情仍末得到妥善解决,我只有跪求市长,帮我申张正义,维护我母女三人的合法权益!千恩万谢!!!肖亮山,电话13907488434
11月11日经双方协调一致,已妥善处理。
花明楼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