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集体土地征收!征收方需要些什么手续?

2017-10-31 7:49:33发布167次查看
您好,我是芙蓉区东岸乡东屯村,村名:黄欠雨。我们东屯九组最近在征收,我想问下。
1.拆迁需要些什么手续?
2.是否经过政府部门批准?
3.在拆迁期间,怀孕的宝宝是否有依据和政策安置?
4.目前是按什么政策征收?
5.宝宝上户口在拆迁期间有规定吗?
姚旺同志:
你好,你关于集体土地征拆程序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适用政策的问题。目前我市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适用的是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及其配套政策。
   2、征地程序的问题。请详见《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http://www.csrd.gov.cn/info.aspx?modelid=1&id=9657)的规定,概括地说包括“三公告一登记”、“三榜公示”。
   3、工作管辖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进行领导,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
   4、户口登记办理的问题。《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10条规定: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入户或者分户的,应当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5、新生人口安置的问题。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依程序办理户口登记的新生人口按政策规定享受同等的安置补偿标准。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