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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开福寺文化旅游商业街租户们一条生路!!!

2017-10-30 19:42:57发布150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张剑飞同志:
您好!
我是开福寺旅游商业街门面租户,首先感谢市领导能在百忙当中抽空看这封信,倾听我们活在这个城市最底层人们的心声。
我是于2009年底来开福寺承租开福区城市投资建设管理开发公司经营的开福寺文化旅游商业街门面,当时怀揣着创业的梦想借着开福寺的人气开了个经营佛具和工艺饰品的小店,到现在却亏损累累!!!
当时和现在的商业环境状况是,商业街门面距离马路有50米远之多,中间是休闲广场,开业三年来由于不当街,没有人流量,商业街门可罗雀,商户为了生存想尽办法都没有一家赢利!!!,每家每户都是亏损累累!!!
商业街租户三年来,苦苦支撑,我每次交租都是东挪西凑,或找朋友借钱交租,有的租户是其他有店面的赢利拿来贴这边亏损,有的连其他门面都被拖垮,大家支撑着是想地铁修通带来人气会对商业街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我们会扭亏,但这几年下来商户发现,人多了例如观音法会卖香烛的把道路封死反而越发阻碍了人流。根本就没有生意,现在被严重套牢,想转让由于环境不好也少有人接盘,转让接手的也是亏损累累,有的门面转让过二次,每次接盘的都是亏损!!!我们租户投入了了大量的资金,以我60平米的小店计算,我每年的投入每年亏损达五万元,加上装修不计进货总计三年亏损达18万元,搭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积蓄十几万还负债累累。
刚租时段,城投领导也承认周边没有形成商业形态,当时定位定价也是摸着石子过河,也曾经调整过租金方案,才让我们租户得以苟延残喘,而今三年期满,本以为开福城投领导会纠正错误,重新评估市场,把租金降下来,谁知在全球经济不景气,中国gdp增速下降情况下不但不降,反而上涨达20%,2012租金45元每平,2013年通知要达到55元每平,借口周边房价坚挺,美其名曰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际为一小撮人利益谋福利,三年来我们在为每个月生活费发愁的时候,有人(城投一个普通电工,为我们上传下达的)开上了新车却不敢把车停在自己的城投公司,难倒涨租金是要喂肥这些蛀虫吗???谁都知道近十年来国家拉动房地产,基础建设,环境漂亮了,出行方便了是好事,但把gdp拉上去了,房价上去了,老百姓口袋的钱却少了,餐桌上的东西贵了,也少了,房价坚挺是否虚高不说,但即使房价不跌,租金一定要涨吗???
号称一个旅游商业街居然离马路有50米远,中间隔了一个广场,广场上,和马路边停满了车,平时就甚少有客流量,一到初一十五,菩萨生日更是把道路封得水泄不通,这样的商业街租金竟然高达55元每平???充其量只能算是停车场用地!!!办公室用地,不能以商业门店计价。我们认为底下一层以30元每平为宜,二楼应该还略低为宜,马上地铁开福站要动工影响人流量,我们建议免租一年,并且确实考虑租户利益,把广场及道路边乱停车,乱摆香烛的现象合理处置,还我们商户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老百姓,我们只想靠自己谋一条生路,能有口饭吃,最近台湾人生存不下去蛋洗总统府,我们不想去游行,不想去进京上访,不想给政府添麻烦,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我们的好市长能查民间疾苦,让百姓能够生存下去,我们呼吁,请政府出面调查了解开福寺文化旅游商业街的实际情况,给予免租和减租给我们一条生路!!!
此致,
敬礼!!!
开福寺文化旅游商业街租户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开福寺文化广场建成于2009年4月,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福寺文化广场门面和地下停车场等经营性资产由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2009年10月份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迅速启动了门面招租的相关工作,并于200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了招租工作。开福寺文化广场门面共20个,大小从39-64㎡不等,高度9米,每个门面均有上下两层。截至目前为止,20个门面全部对外出租,共有12个租户与公司签订了《开福寺文化广场门面租赁经营合同》。该合同明确,租赁期限为三年,免租期3个月,第一年月租金为50元/㎡,第二年55元/㎡,第三年60元/㎡,三年月租金均价为55元/㎡。
  2010年5月,租户多次集体来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映情况,纷纷表示租金过高,门面生意惨淡,要求降低租金、“放水养鱼”。2010年9月,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租户的意见,多次组织人员对开福寺文化广场门面的经营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与租户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决定对门面租金进行了大幅调减,第一年月租金由原来的50元/㎡下降为30元/㎡,第二年月租金由原来的55元/㎡下降为40元/㎡,第三年月租金由原来的60元/㎡下降为45元/㎡。但租户们仍不满意新的租金方案,大部分租户拖欠半年以上租金,在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做了大量解释、协调工作后,租户们才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租金。
  今年12月,大部分租户的三年租赁合同将到期,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照合同规定提前2个月通知租户们续签合同,新的三年合同原则上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租金均价(月租金55元/㎡)确定。但租户们又多次要求继续减免租金、“放水养鱼”。为此,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耐心解释和劝说,但收效甚微。
  对于开福寺文化广场门面的经营情况,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为,第一,尊重合同原则。房屋租赁行为属于民事经济活动,其行为规范通过合同来明确。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愿意续约的,签订租赁合同并依照合同条款继续经营;不愿意续约的,不再签订合同并将门面退还给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二,租金标准合理。通过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周边门面进行的调查,月租金55元/㎡较为适中,周边门面月租金基本在80~100元/㎡,但层高均在6米以下,上层无法用于经营,只能用于生活。而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门面层高9米,净高7米,楼上楼下均可用于经营。同时,考虑到新旧程度、独特的风格,略高于周边门面也在情理之中。第三,经营风险的承担。开福寺文化广场门面出租是盈利性市场行为,租户们的经营活动同样是盈利性市场行为,经营风险应该主要由他们自己承担,不能“等、靠、望”,不能一味要求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减免租金,要从市场中寻找出路。据了解,大多数租户的经营状态良好,部分租户甚至非常愿意续约。
  综上所述,为保障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体现合同原则,开福寺文化广场门面租金将维持新合同租金标准(55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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