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0日下午16时15分,我从河东骑电动车经过湘江一桥时,电动车被岳麓区交警暂扣,理由是无牌照。现场交警说7月1日去岳麓区交警大队办理领车手续,并且交50元罚款。因为要上班,到7月2日下午才去交警大队办理领车手续,在办理时确告诉我要交150元罚款,领车时又要收取了什么10元拓印费,50元拖车费,10元一天的停车费,一起就收取了240元。我认为岳麓区交警的这种行为是不规范的。我不知道他们这样扣车的目的是什么?今天扣车明天放车,难道这样就能整治好电动车有牌照了吗?要我说就是想搞点钱。作为外来打工者哪里经得起他们这样折腾哦?
长沙市自2009年起实行规范电动车管理,由质监、工商对电动车实施源头管理,按照国家标准限制市场入口,由交警部门落实路面秩序及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免费注册登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系列法规及《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对于超标且无牌无证的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违者可处以罚款、扣车的处罚,拓印是为了比对车辆的车架号,确定车辆的唯一性。而停车及拖车费用,正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由政府负责。
在长沙城区,请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各车管分所可以提供免费发牌发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