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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回复我不太满意

2018-3-22 22:45:24发布17次查看
对于上个月我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给出的答复,我不是太满意。原因有一下几点。下面先复制我写的信的原文: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家住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富家花园a13栋3单元的居民。本来住在这马王堆菜市场的旁边,晚上就是比较热闹的,3个月前对面的12栋将整排门面都租给了一家大型的海鲜酒楼-海鲜e族(位于嘉雨路和荷花路交汇处西北角)我们就基本上没有睡过安稳觉了。 他们不仅占用了我们小区的公共通道,在通道上砌上了木台阶,一大早,店里的保安就在通道的两端设置路障,防止其他车辆从此同行,晚上就把本应该摆放在店内的桌椅摆放到了店外,明目张胆的进行非法店外经营。有时候会引来一些卖唱的,有时候很晚了还有喝多了的客人在大声叫喊,唱歌,划拳,拍手。。。。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睡眠。而且他们还将本来应该安装在厨房的水台,案板固定的安装在了店外,每天晚上敲击花甲,生蚝等硬壳海鲜的声音,刴鱼剁肉的声音,员工的谈笑声,就犹如在耳边。(我们小区是安置小区,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本来就很近,我们家就住在2楼,海鲜店深夜经营对我们的影响真的很大)。还有,海鲜店将16个制冷机外机全部都安装在了我们窗户对门,到了夏天,会排放多少热量,我们怎么生活??? 我们最开始就找海鲜店老板提过意见,之后一直找社区,街道,事情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解决。特别是对于城管的执法,我表示深深的怀疑。我都不知道打了多少个投诉电话了,城管队有时会派队员到达一下现场,有时甚至来都不来,只是打个电话给海鲜店老板,老板就让店内负责人去劝说一下,根本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 3个多月了,我实在没有办法了,11月10日,我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也亲自跑到了芙蓉区政府的城管办公室,希望事情能有个很圆满的结局。结果令我万万没有想到。。。。 今天社区书记跟我说,昨天环保部门,城管部门等一些相关部门都来海鲜酒楼现场调查了,也用专业设备检测了,认为海鲜店完全是合法经营,对着外面窗户的16台(他们2楼还在装修,估计还会增加外机数量)发出来的噪音是有,但是,吵不死人!!!!!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我想质问一句,他们非法在店外经营,还把违章建筑安装在了店外,深夜扰民,侵占小区用地,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吗??对与夜宵扰民,你们白天来调查,能查出什么来?????? 我深深的记得海鲜店老板曾跟我说过,他们肯定是打点了相关的关系才敢在这里开这么大的海鲜酒楼的。以前我还不以为然,现在看来,也许是真的。至少城管的对他们没有起任何作用。城管队的队长曾亲口答应我,会叫老板去他办公室提交整改意见,然后会打电话告诉我处理结果,半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 前天晚上,12点40了,在外面吃海鲜的客人又在吵闹了,打了城管的,不起作用。我们只能从楼上扔了一个空的奶粉罐子下去,并骂了几句,外面才安静了一点。这让我觉得打电话给城管,还不如自己往楼下扔东西管用呢。 我的手机里有很多证据,包括图片,视频和录音,以上情况句句属实,绝无虚假。真心希望事情能得到圆满的解决。谢谢了。
下面是处理结果:
回复内容:
因市长信箱信件id(666427)与信件(75276)为同一来信人且反映的问题一致,所以合并回复。
信件中投诉的富家花园a区属农安小区,a11、a12栋一楼、二楼全部是私人自有门面和住宅,由私人私自出租给福建人经营海鲜加工和批发,该店面积约1000平方米,投资200多万元。办理了所有合法经营证照,该店于2014年8月开始试营业。针对来信人反映该店三个月以来该店外经营及空调噪声扰民,用錘子敲海鲜等问题,经辖区街道城管办、驻街城管执法中队现场查看及执法,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家住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富家花园a13栋3单元的居民。本来住在这马王堆菜市场的旁边,晚上就是比较热闹的,3个月前对面的12栋将整排门面都租给了一家大型的海鲜酒楼-海鲜e族(位于嘉雨路和荷花路交汇处西北角)我们就基本上没有睡过安稳觉了。 他们不仅占用了我们小区的公共通道,在通道上砌上了木台阶,一大早,店里的保安就在通道的两端设置路障,防止其他车辆从此同行,晚上就把本应该摆放在店内的桌椅摆放到了店外,明目张胆的进行非法店外经营。有时候会引来一些卖唱的,有时候很晚了还有喝多了的客人在大声叫喊,唱歌,划拳,拍手。。。。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睡眠。而且他们还将本来应该安装在厨房的水台,案板固定的安装在了店外,每天晚上敲击花甲,生蚝等硬壳海鲜的声音,刴鱼剁肉的声音,员工的谈笑声,就犹如在耳边。(我们小区是安置小区,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本来就很近,我们家就住在2楼,海鲜店深夜经营对我们的影响真的很大)。还有,海鲜店将16个制冷机外机全部都安装在了我们窗户对门,到了夏天,会排放多少热量,我们怎么生活??? 我们最开始就找海鲜店老板提过意见,之后一直找社区,街道,事情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解决。特别是对于城管的执法,我表示深深的怀疑。我都不知道打了多少个投诉电话了,城管队有时会派队员到达一下现场,有时甚至来都不来,只是打个电话给海鲜店老板,老板就让店内负责人去劝说一下,根本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 3个多月了,我实在没有办法了,11月10日,我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也亲自跑到了芙蓉区政府的城管办公室,希望事情能有个很圆满的结局。结果令我万万没有想到。。。。 今天社区书记跟我说,昨天环保部门,城管部门等一些相关部门都来海鲜酒楼现场调查了,也用专业设备检测了,认为海鲜店完全是合法经营,对着外面窗户的16台(他们2楼还在装修,估计还会增加外机数量)发出来的噪音是有,但是,吵不死人!!!!!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我想质问一句,他们非法在店外经营,还把违章建筑安装在了店外,深夜扰民,侵占小区用地,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吗??对与夜宵扰民,你们白天来调查,能查出什么来?????? 我深深的记得海鲜店老板曾跟我说过,他们肯定是打点了相关的关系才敢在这里开这么大的海鲜酒楼的。以前我还不以为然,现在看来,也许是真的。至少城管的对他们没有起任何作用。城管队的队长曾亲口答应我,会叫老板去他办公室提交整改意见,然后会打电话告诉我处理结果,半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 前天晚上,12点40了,在外面吃海鲜的客人又在吵闹了,打了城管的,不起作用。我们只能从楼上扔了一个空的奶粉罐子下去,并骂了几句,外面才安静了一点。这让我觉得打电话给城管,还不如自己往楼下扔东西管用呢。 我的手机里有很多证据,包括图片,视频和录音,以上情况句句属实,绝无虚假。真心希望事情能得到圆满的解决。谢谢了。
回复内容:
因市长信箱信件id(666427)与信件(75276)为同一来信人且反映的问题一致,所以合并回复。
信件中投诉的富家花园a区属农安小区,a11、a12栋一楼、二楼全部是私人自有门面和住宅,由私人私自出租给福建人经营海鲜加工和批发,该店面积约1000平方米,投资200多万元。办理了所有合法经营证照,该店于2014年8月开始试营业。针对来信人反映该店三个月以来该店外经营及空调噪声扰民,用錘子敲海鲜等问题,经辖区街道城管办、驻街城管执法中队现场查看及执法,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该店为防止车辆在其门前空坪乱停堵塞大门,在门两边放置几个反光锥,未影响行人通行。
2、针对其店外经营夜宵的行为,城管中队暂扣其帐篷并依法进行了处罚,今后继续加强执法。
3、该店在侧面厨房外设置案板,夜间剁鱼、剁肉影响居民,执法中队多次凌晨出警并责令自拆,否则近期强拆。
4、该店空调外机装在二楼挡雨板上,因安置房栋距较近,噪音和热气的问题已由环保部门调查。
5、街道城管办、驻街执法中队都非常重视群众的投诉,现已约谈了该店负责人,督促整改。今后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群众夜间安宁。
对于回复中的第一条;1、该店为防止车辆在其门前空坪乱停堵塞大门,在门两边放置几个反光锥,未影响行人通行.【【我想问一句,他们这做是不是把我们的公共区域占为己有了,海鲜店前面的空地本来就应该是公共的停车区域吧,包括海鲜店前砌的木台阶也是公共区域吧。海鲜店占道经营,这就是明显的事实。我小区有些小店子,把东西摆到店外的白线以内,城管的都要来管,海鲜店是有多大的关系,这样明目张胆的霸占我们的公共区域,都被安上了合法的外衣!!!!他们这样做,白天对走路的行人是没有多大的影响,但是,请问他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做???这条路是他们开的?是他们私人的道路吗??只准来店里吃饭的停车,是谁规定的???】】
对于回复中的第2条:2、针对其店外经营夜宵的行为,城管中队暂扣其帐篷并依法进行了处罚,今后继续加强执法。【【我看到的是,他们并没有受到城管执法的影响,依旧每天店外经营,并且所谓被城管没收的帐篷也还在使用,现在是冬天了,影响是小了好多,只要不太吵,我们都没有做过一句声,现在不整改好,夏天要我们怎么生活???】】
对于回复中的第3条、该店在侧面厨房外设置案板,夜间剁鱼、剁肉影响居民,执法中队多次凌晨出警并责令自拆,否则近期强拆。【【该店的水台一直安装在店外,没有任何要整改的意思,而且现在还围上了防水布,既然回复中说到责令海鲜店自行拆除,否则会经行强拆,我想请问,这应该有个时间限制吧???我就想问问,这个扰民的违章建筑--水台,到底要什么时候才会拆除,请给我时间期限,不要让我们无限制的等下去!!!!】】 对于回复中的第4点,该店空调外机装在二楼挡雨板上,因安置房栋距较近,噪音和热气的问题已由环保部门调查。【【这个问题要夏天到了,所有的外机都工作了,才知道到底影响有多大】】
总之,现在事情没有任何进展,店外经营依旧,只是冬天在外面吃宵夜到深夜的人少了,影响暂时小些。刴鱼剁肉敲海鲜还是一样的在店外经行,我不知道,这件事为什么那么难的解决???
您对此信件的评价是:不满意
2、针对其店外经营夜宵的行为,城管中队暂扣其帐篷并依法进行了处罚,今后继续加强执法。
3、该店在侧面厨房外设置案板,夜间剁鱼、剁肉影响居民,执法中队多次凌晨出警并责令自拆,否则近期强拆。
4、该店空调外机装在二楼挡雨板上,因安置房栋距较近,噪音和热气的问题已由环保部门调查。
5、街道城管办、驻街执法中队都非常重视群众的投诉,现已约谈了该店负责人,督促整改。今后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群众夜间安宁。
对于
您好!您的来电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您投诉的富家花园a区属农安小区,a11、a12栋一楼、二楼全部是私人自有门面和住宅,由私人私自出租给福建人经营海鲜加工和批发,该店面积约1000平方米,投资200多万元。办理了所有合法经营证照,该店于2014年8月开始试营业。您反映该店三个月以来该店外经营及空调噪声扰民,用錘子敲海鲜等,经我街城管办、执法中队上门了解并督促,现回复如下:
1、该店为防止车辆在其门前空坪乱停堵塞大门,在门两边放置几个反光锥,未影响行人通行;针对其店外经营夜宵的行为,城管中队暂扣其帐篷并依法进行了处罚,且目前该店前坪已清理干净,无任何搭蓬。
2、该店在侧面厨房外设置案板,夜间剁鱼、剁肉影响居民,执法中队多次凌晨出警并责令自拆,目前已整改到位。
3、该店的店外灶台已拆除。
4、我街执法中队非常重视群众的投诉,有警必出,并约谈了该店负责人,督促整改。今后将加强执法力度,确保群众夜间安宁。(后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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