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浏阳市金刚镇居民,拟在原住房地基上,拆房建新房,于是前往,镇城建办办理建房证,按工作人员要求缴纳了4000元,费用名目不详,请问这种收费是否合理,依据是什么?谢谢
我镇与该户户主邱彩莲取得了联系,我镇城建办在办理该户私人住宅规划许可时,收取当事人费用3000元,其中市规划局代办放线、测量费用600元,市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报建手续2400元,以上两项费用都有收费依据,当事人表示没有意见,该户户主邱彩莲儿子陈和航在北京工作,通过父母了解情况后已向市长信箱重新改函,表示非常满意,并发函到我镇城建办对他家在收取费用方面给予的照顾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