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市长,您好!我是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员工,在单位从事检验工作已有5年了,单位却一直没给我们这些聘用职工缴纳公积金,而且是所有的聘用职工都没有缴纳,现在社会房价这么高,对于一个家庭条件不怎么好的我来说,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是一个很值得期望的事情。国家有明文规定,对每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应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什么我们单位却能无视规定,拒绝为我们缴纳公积金呢?难道聘用制的职工就同工不同命吗?
我也曾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电话投诉过,给的答复是会打电话联系我们单位,但是却再没后话。。。而且至今为止一直未缴纳。
由于要买房准备结婚了,不是不得已,也就不麻烦市长大人。张市长,也许您的一句话就能解决一大批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无公积金的问题,麻烦您了!最后祝张市长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您好!我中心收悉(市长信箱信件【信件id418080】)转来的您关于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公积金缴纳投诉问题后,经我中心调查,您所在的单位“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未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该单位是在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省直分中心缴存,请您与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省直分中心相关部门联系以便妥善解决您的问题。
特此复函。
谢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