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是2005年申请购买的雨花区鄱阳小区丰华院5栋404的三室一厅经济适用房(面积91.37平方,1825元钱一个平方)。2008年5月14日,与长沙申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通过开发商与长沙市工商银行贷款了8万元,截止目前,我已经月供了3年房屋贷款。
今天,突然接到开发商的电话说,经过长沙市住房保障局的测量和同意,我的房屋面积大了近2个平方,需要补交2600元房屋款项,否则,将我的房屋手续扣押不给。而我的邻居因为是一次性付款的,就不用补交房款(因为开发商也收不着)
在我已经与开发商通过房屋验收、银行进行贷款审核的情况下,开发商单方面又找个理由多收业主钱,请问,到底是否是共产党的领导?是否是政府开发的经济适用房?怎么能够说大就大、说小就小?
恳求市长能够抽出宝贵的时间,为小民作主,谢谢!
您好,您可找开发商证实此情况是否属实。如果属实,那么您房屋产权证的面积应该是93.37平方。现在长沙市的房价已经涨了很多,多出来的2个平方也增值了很多。多出来的面积对您的利益没有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