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月亮岛社区湘江片13组村民,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此地,我父母现年都七十岁了。我爷爷原有四子一女,其中我二伯父未成家也无子女,二伯父傍爷爷奶奶生活,住在爷爷留下来的老屋里,后来二伯父也过世了,留下来的老屋理应由爷爷的其他几个子女继承,所以我父亲也应有一份在内。
从7月28日起月亮岛街道、嘉宇地产要征拆这栋房子。在要征拆这栋房子期间,从没有人上门跟我父亲及其子女谈过关于该栋房子的拆迁事宜,更不存在同意他们拆迁。就在2014年9月16日居然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这栋房子给扒平了。我母亲出面阻止他们强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时,没有任何人打电话通知我及我弟弟等子女的情况下,拆迁人员居然安排人拖的拖手抬的抬脚,将我母亲强行抬走并扔在地上置之不理!可怜我七十岁的老母亲,在他们的暴行下躺在地上,几乎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爬都爬不起来,我父亲后来才赶过来,想扶我母亲却扶不起来,只有打电话给我求救,等我赶到时,我看到的是所有为人子女都不愿看到的一幕:“母亲躺地上不停的呕吐,只听到重重的抽气声,脸色发白,只有父亲无奈的站在旁边无可奈何”。我一看心都寒了半截,这帮狗日的,真是一群畜生,最可恨的是,把我母亲弄成这样后居然一个不剩的扬长而去不管她的死活,都是爷生父母养的,难道他们就没有父母吗?我把母亲赶紧送到医院急救,晚上我弟媳打电话给周正茂书记,出了这么大的事叫他过来看一下,得到的答复是他还有事,不能来,第三个电话打过去就干脆他自己不接电话,让别人来接,根本就没有理睬这个问题,更谈不上解决问题,这是什么作风啊?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任何人露面来处理这件事!别人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说他这是为官一任祸害一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过我街道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情基本情况
您母亲名叫吴淑元,1946年生,居住在月亮岛社区,系我街道嘉宇地产项目拆迁户。按照工作安排,9月16日,月亮岛街道办事处先后两次组织对项目红线内已签订拆除协议且已经本人同意的冯桂云(与吴淑元为妯娌关系)户房屋依法进行拆除,而在拆除过程中,您母亲吴淑元为实现其个人不合理的利益诉求,两次到项目现场阻止施工。为确保其人身安全,街道工作人员上前把您母亲吴淑元扶至安全地带,房屋拆除后,工作人员方撤离现场。
二、关于几个问题的说明
1、关于老屋的归属问题。此房屋原属张寿怀本户所有(张寿怀属五保户,已过世多年),在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前,经你家庭成员集体协议由张寿怀的弟媳冯桂云继承其房屋,并拟定了房屋继承及归属权协议,由月亮岛社区湘江十三组的百分之八十村民签字证明情况属实,因此,该房屋与您母亲吴淑元户毫无关系。
2、关于拆迁手续的问题。2014年8月26日,冯桂云已签订拆迁协议。9月15日,月亮岛社区通知冯桂云并经本人同意后,才在次日对其房屋进行拆除,不存在帖中所谓没有任何手续的说法。
3、关于房屋拆除实施工作中的问题。房屋现场拆除工作人员考虑到安全问题,将情绪激动的吴淑元劝离现场。在此过程中,她本人不但不听劝导,反而无理取闹躺在地上(周围群众可以为证),并不存在您所说的将你母亲强行抬走并扔在地上置之不理的情况。
三、下阶段工作
后阶段,月亮岛街道办事处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依法依规妥善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加强与当事人的联系和沟通,获得其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对月亮岛街道工作的关注,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与关心我们的工作!
